财经

征地下地段建隧道
地面地段仍属地主

旺朱乃迪

(布城19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将于4月,向国会提呈修改国家土地法典、分层地契法令及土地征用法令,其中修正土地征用法令较独特,即政府征用地下的土地时,地主依然可以保留地面上的地段及赔偿的权益。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拿督旺朱乃迪医生说,若政府计划要兴建地下隧道,可以援引新修正的法令,征用地下的地段兴建隧道,而地面的地段还是属于地主。



“从建议修正的法案来看,政府征用地下的地段,是以公平的方式对待地主,(政府)其实面对亏损。”

他今日出席部门常月集会后,向媒体宣布该部在今年将修改多项已不符合时宜的法令。出席者包括副部长拿督哈敏沙慕里及土地与矿物局总监拿督沙烈胡丁。

旺朱乃迪说,土地与矿物局已重新检讨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及1985年土地征用法令,包括已与各有关权益者、州土地局、公众及工业领域代表商讨。

“修正国家土地法典与2项法令是持续进行的,而法案已提交总检察署,希望能于今年4月在国会通过后,全面执行,以协助政府提升管理土地服务效率。”

鲜少会建地下隧道



他说,依据土地的原理,任何人拥有的土段,是从地球的核心到天空,不过地底下所有天然资源属于政府,地主要开采必须要获得当局的批准,而天空也是一样,要在天空飞行需要向政府取得执照。

他说,政府鲜少会兴建地下隧道,不过仍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令及鉴定的机制去征用地下的土地,包括合理的赔偿。

陈旧公寓将获分层地契

提到修正1985年分层地层法令时,他说,估计有逾20万幢,在20至30年前兴建的公寓或组屋单位,只有一纸的合约却没有分层地契。

这些陈旧的公寓、组屋或其他建筑物主要是因为发展商可能已不存在,或缺乏完善的策划,面对无法取得地契的困境。

他说,在面对没有分层地契下,除了价值下滑,屋主要出售单位也面对问题。

“当国会通过修正分层地契法令,将会解决这批庞大数屋主分层地契的问题,他们拥有了分层地契后,产业的价值至少会暴增逾30%。” 

他说,在产业出售也容易取得银行的贷款。

拟法律监管水源政策

旺朱乃迪表示,他已指示水利灌溉局探讨拟定法律监管国家水源政策。

他说,我国高达80%的雨水是蒸发或地表吸收而流失,只有20%流河或支流。

“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机制去管制及储存天然的水源,包括探讨设立水库去储存,以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议程。”

反应

 

雪隆

耗资60亿 雪拟建地下隧道治水

(八打灵再也12日讯)雪兰莪州提议耗资60亿令吉建设地下隧道系统以缓解水灾问题,或许只是权宜之计。

大马气候紧急联盟(GDIMY)认为,这一提议只是权宜之计,呼吁政府从规划和治理方面进行更全面的考量,以适应气候变化的长远影响。

GDIMY指出,现有的规划指南应根据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进行修改。该组织建议,联邦城镇与乡区规划单位PlanMalaysia应审视城市密度、容积率、渗透性,以及城市森林的影响,从而增强对极端天气的应对能力。

GDIMY联合创始人肯尼迪表示,相比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马来西亚还有其他更为经济的缓解措施。例如,推广雨水收集和上游河流区域的修复工程,这些举措可以有效提升水土吸收能力。

“当前的应对策略过于依赖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暂时性的解决方案,缺乏良好的治理和长期规划。

“我们应推动雨水收集系统的应用,并修复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以从根本上增加城市的排水和吸收能力。”

肯尼迪对雪兰莪州借鉴日本的防洪地下隧道系统表示认可,但他担心马来西亚能否确保该项目的维护和质量。“我们并没有像日本那样的维护文化和对卓越的高度承诺,也缺乏类似的道德和诚信标准。”

此外,他提醒说,雪兰莪州应考虑到马来西亚与日本在气候上的差异,以确保方案的适用性。

根据提案,雪兰莪州计划通过地下隧道系统管理吉隆坡的雨水溢流,从而有效降低洪灾风险。掌管雪州基础设施及农业的行政议员依兹汉指出,该系统参考了日本川崎和埼玉的防洪模式,将雨水直接导入地下以防止城市淹水。目前,相关建议已呈交能源及水务转型部(PETRA),但由于项目成本高昂,需联邦政府批准。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