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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新生代
共享经济重要推手

大马经济转型中系列260



文:仇昭珍除了管制,我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还可包括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人民对共享经济概念的认识,也可以透过崭新的融资或培训与金钱奖掖,甚至规定金融界推出可促进此领域的贷款等便利,推动共享经济领域出现更多的创意商业点子与计划,使之更加百花齐放,茁壮成长。

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这个字眼或新兴经济模式,已成为当代最火红的经济走势,有些人还是宛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不过,若提起优步(Uber)德士、Grab德士或AirBnB民宿的经营模式,大家马上恍然大悟,完全明白过来。

实际上,在我国大都市或首都,身边不少大马人民不仅参与过,乘搭过这类德士,甚至本身也是售买服务,譬如优步德士服务驾驶员的一员。

由此可见,共享经济早已渗透我国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网络掌握能力强的千禧新生代的生活中,并且极大可能成为未来重要的经济发展趋势。



优步、Grab或AirBnB民宿的经营模式,都属于共享经济。

年轻人热衷于分享

普华永道于2015年发表的报告中就指出,千禧新生代是热衷于分享的群体,占总人群的40%,因此,他们会是共享经济的主要推动者。

在美国,多达7700万人的千禧新生代(1980至2000年出生者),目前正兴起以分享和出租本身的服装、电子产品、小型家电为乐或作为生活方式之一。

据美国二手商品转卖网站Yerdle 估计,美国人衣橱和车库中的闲置物品总值高达1000亿美元(约4400亿令吉)。

这种新兴的经济趋势正在迅速崛起,原因包括这群新生代面对学生贷款债务,以及当前的经济危机导致,难以累积财富拥有资产,因此他们在生活中不再以追求“拥有”心中想要的东西为基调;反之,他们更热衷于分享和物物交换,降低生活财务负担。

2015年,美国高盛银行的一份报告〈Millennials coming of age〉指出,习惯采用网络的千禧新生代,可支配财富和经济状况不如上一代,因此改变了他们的消费价值观。相对而言,他们重视使用权而非拥有权,因此“共享经济”成为他们这一代的消费特色。

智能手机推波助澜

值得一提的是,千禧新生代普遍拥有智能手机,尼尔森对千禧新生中的 18至34岁人群调查发现, 85%的受访者都拥有智能手机。而智能手机,正是千禧新生代打开“共享经济”大门的钥匙。

在亚太区,有高达78%受访者愿意分享资产,80%愿意使用共享服务,其中1981至2000年出生的千禧新生代更是主要的共享经济参与者,亚太区有49%的千禧新生代愿意参与共享经济,而亚太男生(49%)参与比例则比女性(32%)稍高。

资源放上网 增加使用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在3000万的马来西亚人口当中,有38%人口年龄低于19岁,这群千禧新生代将主导我国新兴经济领域的未来发展,甚至可说是共享经济领域的主要生力军,无论是身为消费者或服务/产品供应者。

对大马人来说,在脑海里浮现的共享资源可能只有交通工具和房屋,其实可以共享的闲置物品还不限于这些。

从分享获取回报

从共享(sharing)的字义解读,共享经济是指个人或组织将原本闲置的资源与人分享,从而获取适当的回报,而闲置的资源可以是物品、空间、知识、时间或课程等。

因此,一些不常用到,或者原本打算放在二手或跳蚤市场卖掉,但有担心日后还有机会用上的物品,或者想丢弃的东西,譬如去沙滩旅游时才用得上的冲浪板,或者去化妆舞会才用得上的假面具和服装等闲置的东西都可以出租,让它们发挥经济价值,在网上询问及与人分享,增加物品的使用机会,同时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这就是共享经济真正意义,让人们在消费之余,想出更多创意点子,增加个人收入,并提高国民的人均收入水平。

拥车成本导向创业投资

大马人民可以通过更有效地运用本身的闲置资源,包括汽车、住所、物品及知识等,创造更多的商机与收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友好关系,更可解决经济与社会资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减少过度消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大马人的拥车率很高,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就指出,平均1000名大马人就有400人拥车,是全球拥车比率最高的国家,相比之下,一些东盟国家,每1000只有30至40人拥车。

与此同时,福特汽车制造商委托GlobalWebIndex进行的调查结果,马来西亚人在2015年塞在车龙里的时间比在2014年还多,这其中当然也衍生汽油使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如果优步和Grab德士成功成为大马人生活的一部分,通过这个共享经济模式降低我国路面上的汽车行驶数量,减少汽油运用对环境的污染,并且把个人收入转导向其他更具经济效益的领域,譬如创业资本和投资等领域,对国家经济必然有所贡献。

阿都华希转当优步司机,感受人民“脉搏”。

闲置经济资源再运用

最近,卸下首相署部长职的丹斯里阿都华希转当优步司机,他说想尝试感受人民的“脉搏”。

曾是马来亚银行总裁兼首席执行员的他透露,曾多次表示希望能够成为优步司机,但基于政府未对该手机召车程序做出规范,所以迟迟未有行动。

实际上,若要注册成为优步司机需经过严格的审核,除了必须呈上驾驶执照、身分证及汽车保险,汽车车龄还不能超过7年。

实际上,根据马来西亚一些年轻,尤其是千禧新生代优步司机的回馈,他们并非全职,有时候往往是出门或去某个目的地,顺路载个客人,补贴汽油或大家交谈交流而已,这是闲置经济资源的再运用,也真正发挥共享经济的精髓所在。

由于所载送的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由此可见,千禧新生代在这方面的态度相当开放,也拥有“分享”和“信任”的乐观精神,也是让这个新兴的经济模式能够继续走下去的重要要素。

通过交流寻找灵感

网上有篇探讨美国纽约优步司机的文章提及,优步司机的工作每年为纽约提供1万个新的就业机会。

其中一名平时为作家的优步司机就表示,生活在全球生活压力最大的城市,这份新兴的兼职工作除了为他带来新的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每天遇见不同的人为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

在我国,除了优步,我们也有一个本土版或“大马制造”的Grab,如今甚至已成为引领东南亚的电子召车平台,虽然没有任何车子,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帜,在东盟6个国家的30多个城市里,成功集合35万名司机,可说是优步以外,另一个共享经济模式的创新企业奇迹!

政府合法化优步及Grab须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在管制方面,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就表示,大马陆路交通委员会合法化优步及Grab是正确的决定,显示我国政府致力改革,接受创新的商业模式。

除了共享经济下的德士行业,我国政府在民宿方面还未未见任何有力有效的管制条例。

平衡主流与新兴业者

无论是任何共享经济的次领域,政府在调整政策以迎合这个新兴经济领域发展的未来需求之余,还必须确保没有过于冲击现有的主流行业,同时维护两者的利益。

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必要性且公平合理的法律来管制与推动这个新崛起的经济领域的发展,其中除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还需确保协调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包括新兴与现有主流业者的利益平衡,确保市场竞争公平,而且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新兴经济模式利于多层面的人民与商家,而非懂得掌握网络的千禧新生代而已。

除了管制,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还可包括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人民对共享经济概念的认识,也可以透过崭新的融资或培训与金钱奖掖,甚至规定金融界推出可促进此领域的贷款等便利,推动共享经济领域出现更多的创意商业点子与计划,使之更加百花齐放,茁壮成长。

获得资金 抓紧商机

在美国,二手商品专门网站Yerdle 已获得 1000万美元(约4400万令吉)的融资,其中 600万美元(2640万令吉)来自韦斯里集团(Westly Group),融资方还包括 eBay 前高层。

一旦有了资金的筹募来源,我国年轻一代的千禧新生代就可更好地掌握这个新崛起的经济领域为他们带来的新商机,开创另类的经济模式,以更多的创意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

从国家经济角度而言,推动共享经济领域的目标在于,推动国家经济更加蓬勃发展,使我国提早在这个新崛起的经济领域成功“卡位”,其终极目标是提高国民收入,迈向高收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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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模式:共享经济

大马经济转型中·系列264



撰文:夏伟文硕士

我们经历了韩国浪潮。它在娱乐行业抢了原先流行的日本、香港和台湾,“扰乱”了现状。

之后,韩国的热潮就像野火般,从娱乐(戏剧和音乐)蔓延到布料、食品、语言、旅游,甚至于室内设计。

现在,我们正在目睹另一个被称为“共享经济”的浪潮。这两个浪潮都破坏了现有的规范,其中包括文化和商业。

然而,重要的争论是“共享经济”是否可能在带来破坏性浪潮后,为马来西亚的商业模式带来有建设性的重建?



让我们开始了解什么是“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简史。

分享经济的热潮是新的,但分享经济的概念本身并不新鲜。

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不相信,像亚马逊、Ebay和Agoda这样的巨大电子商务公司,是基于共享经济理念经营的。

他们分别于1994年、1995年和2005年成立。他们是最大的书店,但并没有拥有书、最大的零售商,但是没有任何零售店、最受欢迎的酒店连锁网站,但是完全不曾拥有任何酒店。

美国发展如日中天

他们被统称为“电子商务”,但他们的运营模式,类似于我们现今称为“共享经济”公司的优步(Uber)以及Airbnb。

此外,共享经济在发达国家,特别是在美国可谓已经发展得如日中天。

美国共享经济先驱公司

除了那些以上所提及的“共享经济”公司,我们也列出了另外11个在美国经营共享经济概念的先驱公司:

(1) RelayRides

(2) Task Rabbit

(3) Get Around

(4) Liquid

(5) Zaarly

(6) Lyft

(7) Lending Club

(8) Fon

(9) SideCar

(10) PoshMark

(11) NeighbourGoods

他们所涉及从拼车到金融援助的服务,甚至与帮助运行家庭事务的共享经济。

新技术新平台老生意

再回到历史上,马来西亚多年以来,都有家庭主妇在她们团体之间进行周转资金的借贷,这被称之为互助会,也被俗称为“标会”。

标会的运作,是那一年获得资金的人,必须支付其他成员比银行稍微高的利息。

还有一些忙于工作的父母,会和他们的邻居轮流接送他们的孩子上下学。有些人每月轮流或根据早上或傍晚的载送做一些轮流。

一些没有工作的父母,用这个机会以较低的费用,送他们的邻居孩子上下学,这被视为父母的双赢局面,但这也对校车服务业造成一定的挑战。

所有这些例子,都在“共享经济”的概念中运作。唯一的区别是今日的商业化和技术(在线和移动应用)平台,造就了“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

“我的可以是你的,但是要收费的。在互联网上,一切都是可能被出租的。”这是从经济学杂志《经济学人》(2013年3月9日)关于共享经济的摘录。

传统理念上,我们偶尔向朋友和家人们,免费提供我们的东西(汽车、房子、笔记本电脑、书包、书籍和杂志等)。我们还可以向与我们有良好关系的友人,提供免费乘车或者保姆服务。

其实,如果我们向任何愿意支付服务费用的人,出售我们的东西和服务那便是商业。网络渗透率的提高和在线支付系统的改进,大大扩展了我们所谓的共享经济,这可能被称之为P2P(对等)至B2B(企业对企业)或者B2C(企业对客户)。

目前,“共享经济”一词,包括(i)转售和交易、(ii)资金借贷、(iii)公寓租赁、(iv)乘坐共享或汽车共享、 vi)共享工作空间、(vii)知识和人才共享、以及一些(viii)特殊性服务,例如当主人旅行时为他们的爱狗提供住宿和家庭。

在上述的共享经济行业中,(i)至(iv)在马来西亚是被普遍接受的。然而,其他的正等待被发掘。

不可阻挡力量 对抗不移动对象

每当有一场巨大的冲突,如世界大战,对于破坏性影响的恐惧便会不由生起。

在“蝙蝠侠:黑暗骑士”电影中,小丑把他与蝙蝠侠的战斗,称为“不可阻挡的力量对抗不可移动的对象”。

数十亿企业巨大战斗

这个悖论类似于韩非子(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名人)挑战一位声称自己有着无敌的矛和坚不可摧的盾的一个卖家,让卖家以矛刺盾的传说。

今天,我们正在目睹一个价值数十亿企业之间的巨大战斗,即不可阻挡的分享经济,和不可移动的传统商业模式。

如表一显示,普华永道(PwC)对于欧洲(2013年至2015年)共享经济交易价值以及平台收入增长趋势的报告。

在欧洲,“友人之间的交通交易”是2015年最高的共享经济平台,这项交易更被估计将维持其巅峰位置直至2025年。

接着的便是目前(2015年)排名第二的“友人之间的住宿交易”,但这项交易预计将在2025年与目前第三排名的“按需家庭服务”互换。

经营方式大转变

共享经济在越来越多的行业获得越来越高的市场份额,于是,像出租车这般的传统企业,正在不断抗争、抗议和更试图创新,以便保持他们以前坚不可摧的地位。

无论谁赢谁输甚至打成平手,破坏性的影响将是不可改变的。几年后,不仅仅是马来西亚,整个世界都可能会看到在经营方式方面的大转变。这就像相比数码技术和互联网创建之前与当前情景。

然而,未来的挑战是什么呢?谁又将是未来的受益者?而谁又将是这些破坏性共享经济浪潮的受害者?

两个最大挑战

共享经济的崛起,将会造成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任何变化或技术上的变化,都称之为“破坏性影响”。

两个最令人关注和激烈争论的挑战,便是法律监管问题,和公平竞争问题。

(i)难以监管

就如许多在线企业一样,分享经济可能超出国家的监管,除非他们在马来西亚注册。优步,GrabCar和Airbnb这样的流行品牌,是否依据马来西亚公司法注册(Company Act 1965)?

也许,最可能的监管渠道,是通过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CMA 1998)。然而,与第211(1)条一样,这种行为似乎更加侧重于管制“不雅、淫秽、虚假、威胁或性格上的攻击”,而不是管理在线业务的专门技术。

对于对等(Peer to Peer)交通(Uber和GrabCar),公众也关心安全问题和赔偿(保险)事项。如果发生事故或欺骗案件,是否有规管这些方面的法律?

优步和GrabCar公司和司机,可能是在经济利益方面的受益人。然而另一方面,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正在大肆喧闹,提议禁止任何对等的运输业务,包括抵制他们的应用程式。

也许为了双方,政府似乎赞同共享经济运作与承诺管理它们。然而,如何有效地规范仍然不清楚,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确定的讯息。

在金融部门,这些新的商业模式是否会允许“大耳窿”不受控制地增长?

最近的“裸照和视频作为贷款抵押”借贷宝的丑闻(另一个分享经济),会否在不久的将来发生在马来西亚?这个国家的哪些法律可以处理这些棘手事件呢?

因此,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的就业法,能否保护像优步司机或乘客这样的利益相关者?

有没有法律能在共享经济的同时,保护公寓业主和租赁者?如何确保已经转变为对等寄宿社区是安全与和平的?

业主也许获得额外的收入,租客可能会得到比酒店便宜的住宿,然而,邻居们却可能会被他们周围公寓的逐渐商业化干扰;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这种商业化是否合法?

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是对在线事务监管有权限的机构,但是在决定是否将共享经济业务合法化时,可能需要一些辩论或政治考虑。最好的例子便是是优步和出租车司机。

2016年1月,当报纸报道国库控股(Khazanah)通过全球增长股权投资基金General Atlantic LLC,对Uber Technologies Inc进行间接投资。在2016年9月,雇员公积金局也在优步投资。

这两项投资是否显示政府或有关部门偏向于支持优步,也相对的无视出租车司机的抗议?

政府投资基金的参与,是否获得了首相对国家最新预算的支持?这促使下一次辩论——分享经济是否是一个促进公平竞争的商业方式?

(ii)公平竞争?

如优步和Airbnb这样的共享经济企业运营成本非常低。他们主要专注于应用程式或基于互联网,这是不需要版权或许可费的。

共享经济企业不需要购买保险和提供设施来保障他们的利益相关者(例如,司机和资产所有者)。租赁公寓或开车服务的收入,很可能不会申报所得税。因此,这是政府收入的损失。

然而,另一个争论是,在马来西亚,政治裙带主义是否膨胀了传统商业模式的运营成本?因此,谁实际上是“幕后”的受益者?共享经济会否导致透明度及可信度下降呢?

这是马来西亚正在努力改进的两个方面;又或者,共享经济也许是能打破政治联系的裙带主义(特别是在颁发经营许可证)和资本主义力量(大笔钱来建立像酒店这样的企业)的最好办法。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行业竞争就会增加。自由市场理论声称,更多的竞争将促进更高的经济效率。

总结:分享经济等待沉淀

今天,大马三个最热门的分享经济公司,不外乎优步、GrabCar和Airbnb。他们已经开始带动了显著的商业模式改变。

在目前的情况下,分享经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将传统的实体存在降至最低。这些破坏性影响是好是坏呢?也许,我们对于共享经济的许多疑虑,都只能等到多年后才知分晓。

分享经济的现状就像泥泞的水,最好的方法也许是等待一切沉淀,答案将随之浮出水面。但是,我们能否等到一切尘埃落定,而不在其中索取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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