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劫解款车120万元
杀保安员 2男判死刑

遭判处死刑的两名被告神情冷静,被庭警押离法庭时也没躲避镜头。

(太平29日讯)4年前为抢劫解款车内120万令吉而枪杀一名保安人员,两名男子今早在太平高庭被判死刑。

法官莫哈末再依尼基于控方提出强有力的证据,因此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今早分别穿着红色与白色T恤出庭,闻判时表情平静。



被告是莫哈末哈菲祖丁(29岁)及谢昌达(27岁,译音),在1971年军火法令第3A条文下被提控。

2012年9月18日下午2时至3时25分,当时任职保安人员的莫哈末哈菲祖丁监守自盗,乘坐公司的解款车,与当时驾车的同僚哈斯鲁哈菲斯(28岁),载着公司从多家银行押送的120万令吉现款途抵太平后廊德卡路巨人购物商场前面时,他开枪杀死同僚哈斯鲁哈菲斯(28岁),然后与另一名被告谢昌达合伙抢走押款车内的款项。

死者被发现毙命在驾驶座位上,身上4处即腹部、胸部、右肩和左小腿留下被枪伤的痕迹。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兹鲁,两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洪俊彬(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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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公司手枪结伙抢劫 保镖扮假警竟遇真警

(吉隆坡13日讯)私人保镖擅自使用公司的手枪,联合另一名无业毒品前科犯假冒警员,以搜查名义闯入一名印尼籍女子住家打劫,最后遭真警一网成擒。

此入室抢劫案于本月7日晚上约11时,在甲洞运来花园美罗柏兰岭东2路一间住家发生。

印尼女报案求助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今天召开记者会说,警方当时接获一名印尼籍女子(40岁)的投报,后者指2名自称是警员的男子,欲进入其住家检查。

他说,当时事主觉得两人十分可疑,于是拨电向警方求助,怎料却被对方发现,对方随后没收其手机。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当场逮捕2名嫌犯(42岁和55岁),起获一把型号为CZ75的手枪、10枚子弹、1张属于一家保安公司的合法持枪许可证,以及女事主的2部手机。”

阿末苏卡诺说,其中一名嫌犯是在一家保安公司任职7年的私人保镖,另一名无业嫌犯则拥有毒品前科。

“初步调查,相信两人面对金钱问题才冒充警员干案。”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调查此案;任何民众若有相关线索,也可以联系冼都警区总部号码(03- 404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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