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共事“一夫”无人养家
正印女友劝服女郎卖淫

26岁的罗丽安娜安排嫖客和女郎发生性关系。

(新加坡13日讯)女郎网上认识男子主动追求,原来情郎已有女友,三人过后还“三人行”,“正印”女友过后还说服女郎为爱卖淫“养家”。

案情显示,一名21岁华裔女郎在去年3月份,通过手机应用程式认识一名21岁的男子莫哈默·伊萨。6月11日,两人见面后,女郎主动要求当男方的女朋友,伊萨答应了。



可是,他原来已有一名“正印”女友罗丽安娜(26岁),后者发现后,三人大吵一架。最后,伊萨表示他两个都爱,女郎和罗丽安娜于是决定二人“共事一夫”,都当伊萨的女友,而且经常一起出门。

去年9月23日,女郎带了朋友亚菲发(18岁)和其男友,与伊萨和罗丽安娜在惹兰红山第109座组屋楼下聚会时,讨论到他们5人都没有工作,面对经济困难。

这时,亚菲发将罗丽安娜拉到一旁,建议众人说服女郎上网卖淫,收入所得5人平分。

两人商量好后,就在其他人面前提出这个建议。

女郎一开始不愿这么做,但亚菲发和罗丽安娜却指出,如果女郎真心爱伊萨,就会帮助他解决经济问题。



女郎转头询问男友意见,伊萨竟点头答应。

女郎过后真的为了爱,答应去卖淫。

卖淫20天赚2850元养5人

女郎卖淫20天接8客,还在公园打野战,赚950元(约2850令吉),5人平分。

亚菲发为女郎上网设立账号,并发出信息说:“我需要钱,什么事都愿意做,请联络我。”

女郎在同一天就接到第一个顾客,并与对方在裕廊战备军人俱乐部附近的公园发生关系,收了150元(约450令吉)。当时,男顾客甚至在没有戴避孕套的情况下,与女郎肛交。

女郎在去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这20天内,前后卖淫8次,并将950元的收入交给罗丽安娜平分给大家。(人名音译)

2女“淫媒”罪成判监

“正印”被控上庭,少妇被判坐牢3个月,一听到判决不禁泪崩。

罗丽安娜和亚菲发触犯了妇女宪章第140节(1)和第146节条条纹,每人面对两项控状。第140(1)(b)节条文,安排嫖客和女子发生性关系将面对最长五年监禁及被罚款不超过1万元。

另外,第146(1)节条文的靠妓女卖淫为生的罪名,罪名一旦成立,可以被判坐牢长达五年。

罗丽安娜求情时说,她已认错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而且家里还有4岁的女儿很黏她,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最后判她坐牢3个月。而本来面露不耐烦表情的罗丽安娜在闻判后,态度立刻转变,情不自禁地落泪,而且一直回头望着4岁的女儿。

另一方面,法官指出,18岁的亚菲发虽然年纪比较轻却是整起事件的主谋,并下令评估她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或判入青年改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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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方突击半山芭淫窟 破低价卖淫集团逮8人

(吉隆坡24日讯)吉隆坡警方突击位于半山芭咖迦路附近一栋残旧店屋单位的淫窟,捣破一个以低价吸引嫖客的卖淫集团,逮捕8人,包括2名华裔男子及6名印尼籍女子。

此次突击行动是由吉隆坡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主导,警方于昨晚11时40分,动员2名警官和18名警员,到咖迦路衔接佑路的残旧店屋单位展开取缔行动,逮捕了1名经理、1名看场,以及6名涉嫌提供性服务的印尼女子,8名落网者的年龄介于20至63岁。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发文告指出,经警方初步调查,该集团每日营业时段为傍晚6时至凌晨4时,并以每次服务60令吉的低廉收费,吸引了大批本地及外籍嫖客。

他表示,根据调查,每名妓女平均每日需接待5至10人,而集团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每日收入可达数千令吉。

“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20个避孕套、1瓶润滑油、5条浴巾、3包湿纸巾,以及6本笔记本。”

他说,目前所有落网者已被带往旺莎玛珠警区总部接受调查。

“警方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卖淫)、第373条文(协助或经营妓院)、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第39B条文(滥用签证)及第55B条文(聘请非法外劳),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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