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矿官涉贪延扣6天

两名涉嫌收贿的彭州土地及矿物局官员被延扣调查。

(关丹12日讯)两名土地矿物局官员因涉嫌铝土矿开采涉及贪污案,被延长扣留长达6天,协助调查。

彭亨反贪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占峇基说,两名被延扣的嫌犯分别51岁及57岁,他们与另外4名涉案官员,日前遭反贪会扣留。



“反贪会以2009年反贪法令17(a)条文展开调查。”

已扣查9 人

“截至目前,我们已扣留9 人助查。”

铝土矿的课题衍生的贪污案延烧,继本月7 日4名彭亨州土地局官员涉嫌收取贿金以包庇非法铝土矿业者被捕,及另有3名公众男女涉嫌向4人行贿,以寻求包庇非法开采铝土矿而被捕后,该局继续调查此案,上述2 嫌犯是最新被捕及延扣者。

该贪污案涉及有人向非法采矿业者售卖表格13D,即运载矿物通行文件。 



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调查该案,并吁民众提供情报,举报涉及贿赂包庇非法采矿者。

反应

 

要闻

甲河管理机构前CEO 受贿监2年罚130万

(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河流与海岸管理机构(PPSPM)前总执行长莫哈末法立兹被控于7年前受贿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130万令吉。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鉴于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疑点,因此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并依据修订后的4项控状作出判决。

在听取所有证人证词后,法庭裁定辩方未能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51条反驳控方的指控。被告莫哈末法立兹(42岁)被判定触犯该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 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第一项控状下,被告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50万令吉;第二项控状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40万令吉;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则分别被判坐牢1年,以及分别罚款25万令吉和15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下判日起同期执行,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需额外服刑32个月。

游船供应合同换26万

根据法庭4项修订控状,被告被控在2017年1月4日至11月15日期间,当时身为该机构的业务与产品开发部经理,在甲州两个不同地点的4次会面中,收取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总执行长提供的26万令吉现金贿赂,作为推荐该公司承接马六甲河游船供应合同的报酬。

她表示,在辩护程序中,只有被告及其弟弟两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否认收取贿赂款项,并辩称当时并不在交付款项地点,同时声称控状所提及的洗车场并不存在。

被告亦否认曾协助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获取相关项目。

该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阿斯拉夫及诺莎吉拉。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