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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禁烟令没侵害权利
7烟民败诉

哈尼夫(左三)在休庭后,向媒体发表谈话。(图自卫生部长推特)
哈尼夫(左三)在休庭后,向媒体发表谈话。(图自卫生部长推特)

(吉隆坡29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卫生部实施的食肆禁烟令并没有侵害烟民的宪赋权利,让挑战食肆禁烟令的7名烟民败诉。

高庭今日驳回烟民维权俱乐部7名成员挑战政府在餐馆、食肆列禁烟区政策的申请。



上述7人是52岁的莫哈末哈尼占、56岁的祖基菲里、46岁的莫哈末莱沙尼、35岁的苏菲安、52岁的礼祖安、48岁的雅兹及39岁的尤里。 他们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已声明,会针对这裁决上诉。

高庭法官玛丽亚娜耶说,该批烟民组织称上述政策已侵害他们的基本权利,但这说法不成立,因为他们仍可在建筑物3公尺或10尺以外的地区吸烟,并没有法律完全禁止他们吸烟。

“卫生部的食肆禁烟令没侵害烟民在宪法第5和8条文下的个人和平等权利。该禁烟令只规定需到食肆3公尺外之处抽烟,烟民仍有其选择权,可在不受歧视下到食肆用餐。”

另外,没有原诉人需针对此案支付堂费。

烟民维权俱乐部7名成员是于去年12月31日入禀法庭,他们在申请书中指出,上述禁烟令已违宪,因为吸烟不是罪行,从受到宪法保障的法律角度而言,这是合法活动,他们和其他支持烟民维权俱乐部者列卫生部为答辩人。



他们也说,吸烟的大马人民因这项禁烟令而被剥夺造访及享受食肆设施的权利,以及受到歧视。

他们指答辩人不曾会见烟民或相关利益单位以讨论禁烟令,此举违反法律条款和原则,以及出现程序错误。政府也没提供吸烟设施,或规定食肆业者开辟吸烟区。

对于烟民的挑战,卫生部毫不妥协,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博士于今年初直言“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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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周世扬等派标志贴纸 提醒公众芙蓉公市禁烟

(芙蓉21日讯)配合卫生部的指令,罗白州议员服务中心今日在芙蓉公市饮食区派发150张新的禁烟标志予商家们张贴,以提醒公众该处属于禁烟区。

配合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28个范围被归类为禁烟区,包括餐饮场所、医院及公共厕所等。

罗白州议员周世扬今日连同芙蓉市议员黄健玮及芙蓉公市贩商公会主席许礼叠一同召开记者会,作有关公布。  

周世扬指出,这批禁烟标志贴纸是在获得赞助下印制,派发给芙蓉公市的贩商,官员所售卖的新禁烟标志贴纸每张售价为20令吉。

黄健玮指出,明年1月1日起,原有的禁烟标志不能再用,有关28个范围也必须张贴禁烟告示,而新的标志除了香烟,也涵盖电子烟。

许礼叠说,早期也有一些人在芙蓉公市的餐饮区抽烟,甚至是带宠物到来用餐,而在遭到市政厅官员警告后,这类情况都大幅减少。

他也说,卫生局也不时有到芙蓉公市巡逻,如果当局在公共场合发现有人吸香烟或电子烟,将被罚款。

另外,周世扬提及他也接获投诉,指疑是芙蓉公市水槽或水泵有零件故障,不时会传出持续不断的刺耳噪音,令周遭贩商和顾客们不胜其烦。

他就此事已向市政厅反映,希望当局能够尽快派员前来维修。公市有近20盏吊灯已失灵,希望当局也一并解决该问题。

许礼叠则表示,其实贩商面对问题,都可通过WhatsApp群组向贩商公会提出。

新林维记花店业主林锦胜说:“两天前上午7时许就开始有听到噪音,噪音一响就持续两三个小时不间断;今早则是上午9时,噪音也持续了约半个小时左右。”

鱼贩李英昇说:“周一早上约8时,我就开始听到噪音,而且还闻到烧焦味,声音一直响不停,影响我做生意,和顾客讲话都要用来喊,也让我感觉头痛,想吃止痛药。”

与会者尚有助理市议员邓汉强及周世扬助理蔡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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