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国阵巴东埔国席候选人
安华诽谤官司寻求调解

(吉隆坡7日讯)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国阵巴东埔国会议席候选人马斯兰依斯迈,及另两造的诽谤官司,将寻求调解。

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斯今天在内庭会见各造的代表律师后,建议各造寻求和解。



(吉隆坡7日讯)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国阵巴东埔国会议席候选人马斯兰依斯迈,及另两造的诽谤官司,将寻求调解。

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斯今天在内庭会见各造的代表律师后,建议各造寻求和解。

下月22案件管理

安华的代表律师珊吉柯过后对记者说,各造将讨论法官的建议,此诉讼被定在2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她说,如果无法调解,法官将在5月9日至13日开庭审理。



安华于去年10月15日入禀法庭,把马斯兰依斯迈、大马电视系统有限公司(第三电视)以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指出,马斯兰依斯迈于2013年8月2日,在第三电视晚间8时新闻发表诋毁他的言论,《马来西亚前锋报》则于同年8月3日刊登有关言论。

他说,马斯兰依斯迈在记者会上发表严重和恶意的诋毁字眼,影射他不专业、贪污、犯罪、不诚实和不道德。

他除了答辩人索取普通赔偿、加重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同时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重复或再报道有关诋毁性言论。 

安华的代表律师珊吉柯过后对记者说,各造将讨论法官的建议,此诉讼被定在2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她说,如果无法调解,法官将在5月9日至13日开庭审理。

安华于去年10月15日入禀法庭,把马斯兰依斯迈、大马电视系统有限公司(第三电视)以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指出,马斯兰依斯迈于2013年8月2日,在第三电视晚间8时新闻发表诋毁他的言论,《马来西亚前锋报》则于同年8月3日刊登有关言论。

他说,马斯兰依斯迈在记者会上发表严重和恶意的诋毁字眼,影射他不专业、贪污、犯罪、不诚实和不道德。

他除了答辩人索取普通赔偿、加重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同时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重复或再报道有关诋毁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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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对焚化炉兴建被告诽谤 谢琪清胜诉 起诉方须付堂费

(芙蓉21日讯)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而被起诉诽谤案,司法专员莫哈末哈达尔表示,由于起诉方无法证明谢琪清的言论具有诽谤性,因此拒绝这项诉讼,起诉方须承担5万令吉堂费。

谢琪清目前在中国北京,其代表律师李凯业今日在律师事务所,以线上方式参与法庭裁决后,召开记者会宣布裁决结果。

李凯业说,法庭今日驳回起诉方提出的诉讼,并下令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他披露,以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诽谤案为例,向法庭要求判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的堂费。

他说,林冠英与慕尤丁的案件仅有3项声明,而谢琪清诽谤案则有14项声明,因此要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堂费是合理的。

“作为答辩方,我们做了多达60多页的陈词,对方则做了多达160多页的陈词,加上对方还举出65宗案例,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时间和成本一一审阅。”

“11月20日(昨日)是谢琪清的生日,相信今日的胜诉是给予他最好的生日礼物。”

今日参与裁决的尚有谢琪清律师团的两名律师王宗明及梁汇颐,起诉方也有3名代表律师。

身在北京等待判决结果的谢琪清,稍后也在脸书发帖文感谢,自案件开始便全程负责的代表律师李凯业,并赞扬其在处理案件中展现出的专注及敬业精神。

谢琪清也感慨,这起长达三年的诉讼终于在今日画上句点,同时有关判决也是对他而言最有意义的生日礼物。

2021年4月,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并在时隔2个月后,SPM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指谢琪清的言论存诽谤成分而提出民事诉讼。

起诉方于2021年7月20日入禀法庭,向谢琪清索偿1000万令吉普通赔偿,500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以及5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同时,也要求谢琪清在中、英、马、淡报障刊登三天的道歉启示,以及在其脸书刊登道歉启示,并且禁止谢琪清针对焚化炉课题发言。

案件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及21日、7月29日及30日、8月14日及15日、以及9月2日,进行了总共7天的审讯。

辩方总共传召了5名证人,其中包括谢琪清本人,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两名前市议员莫哈末扎基(公正党)、诺依斯干达(诚信党)、以及对方的工程师张志远;控诉方则传召3名证人,包括公司董事西华古马、以及两位来自芙蓉新城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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