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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续审】与女友做爱被偷看
男友误信假警 吓得让女友被带走

被指扮警察强奸女生的莫哈默费曼,昨天一度抢走摄影记者的相机,直至警员介入才归还。(图:新报)

(新加坡25日讯)强奸案受害人与小男友在楼梯口做爱后,男友发现被告躲在墙后偷看,他相信对方是警察,吓得让被告带走女友,得知真相后赶紧联络女友,但女友匆匆挂上电话。

新加坡《联合晚报》昨天报道,30岁的莫哈默费曼被控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4时50分至6时之间,在兀兰5道第359座组屋五楼至六楼之间的楼梯口,未经女生同意强奸她,并与她口交。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比萨店递送员,目前已婚的他育有1名孩子。被告不认罪,案件今早在高庭续审。

涉案女生当时是一名中三生,家住柔佛新山,每天来新加坡上学。为保护少女身分,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女生的名字与任何可能泄露身分的资料。

楼梯口与女友做爱

女生的同龄前男友今早被传召出庭供证,他承认在案发下午,与女生在案发地点的附近组屋楼梯口,与女友做爱。

他说两人完事后,女友告诉他有人在楼上偷看他们,男友于是穿上裤子,上楼查看,看见一名男子躲在墙后。他在庭上证实当时所见到的就是被告。



男友供称,他接着拉女友离开,但被告追上他们,声称是警员,要求看他们的身分证。

男友说,他没怀疑被告的身分,乖乖就范,并且让被告带着女友离开;直至一名路人经过,告诉他被告不是警员后,他才赶紧拨电联络女友。

女生担心小男友离开她

但女友首次接电话后,匆匆挂上电话。男友与路人在附近到处找女友与被告,但不成功。

当男友与女生在兀兰地铁站重新碰头后,女生一直哭,不肯告诉男友发生什么事,因担心男友会离开她。女生最终向女亲戚透露真相和报警。

被告昨天踏出高庭,发现有媒体在拍他照片时,激动得抢过摄影记者的相机,直至警员介入,他才把相机还给摄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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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公司手枪结伙抢劫 保镖扮假警竟遇真警

(吉隆坡13日讯)私人保镖擅自使用公司的手枪,联合另一名无业毒品前科犯假冒警员,以搜查名义闯入一名印尼籍女子住家打劫,最后遭真警一网成擒。

此入室抢劫案于本月7日晚上约11时,在甲洞运来花园美罗柏兰岭东2路一间住家发生。

印尼女报案求助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今天召开记者会说,警方当时接获一名印尼籍女子(40岁)的投报,后者指2名自称是警员的男子,欲进入其住家检查。

他说,当时事主觉得两人十分可疑,于是拨电向警方求助,怎料却被对方发现,对方随后没收其手机。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当场逮捕2名嫌犯(42岁和55岁),起获一把型号为CZ75的手枪、10枚子弹、1张属于一家保安公司的合法持枪许可证,以及女事主的2部手机。”

阿末苏卡诺说,其中一名嫌犯是在一家保安公司任职7年的私人保镖,另一名无业嫌犯则拥有毒品前科。

“初步调查,相信两人面对金钱问题才冒充警员干案。”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调查此案;任何民众若有相关线索,也可以联系冼都警区总部号码(03- 404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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