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陈纹达:判断陈友信是否能任职
英迪交易交注册局解读

陈纹达(左)及陈德隆向媒体解释致函吉隆坡社团注册局局长的缘由。

(吉隆坡24日讯)马中总商会永久会员陈纹达今日就该会第一副总会长陈友信所涉及的“英迪内线交易”案件,致函吉隆坡社团注册局局长,要让该局解读后者是否能在社团内执掌职务。

虽然本报早前曾报道,马中总商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李素桦说,陈友信早年涉及的英迪股票内线交易风波已获得圆满解决,而且也获理事会最后一次会议认可,他绝对有资格参加本月26日的初选,但陈纹达表示,多位律师对此事都有不同见解,他认为社团注册局是最有权威解读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335 9A(1)(b)条文。



他将胥视吉隆坡社团注册局局长扎夫万的回函答复,若对方认为陈友信没有问题,则需视对方的解释原因是否合理,并持保留态度。

“社团注册局会和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了解情况;该局会在结果出炉后致函马中总商会。

他今日在吉隆坡社团注册局递交询问信后,对媒体发表谈话时强调他并非前来投诉,仅为了厘清事实。陪同者包括马中总商会公司会员代表陈德隆。

当初没确凿证据陈友信涉案

询及陈友信的内线交易案已是陈年往事,为何却在如今才提出,陈德隆表示,根据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网站资料显示,该会是在2014年12月4日和陈友信达致和解,而陈友信是在2013年竞选出任第一副总会长职,当时仍未有确凿证据显示其涉案。



陈纹达表示,第一副总会长和总会长职虽然看起来只有一步之差但其实相差甚远,因为整个团体是由会长主导。

针对该会法律顾问黄文华认为,当年证券监督委员会并没有判决陈友信在该案有罪,在这种情况下,马中总商会不能自行当法官,判决他有罪,陈纹达认为,商会没有判决权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会应该认真看待会员的投诉,应依章程处理,成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而不是在理事会听他一面之词就拍板定案。”

陈纹达也否认有董总势力介入,说自己只是巧合也是华教人士。

“我是以会员的身分发言。我加入马中总已有10年。”

对此,陈友信在受《南洋商报》询问时表示,他不想再回应这些马中总商会选举前的手段,并认为应把注意力放在竞选双方要如何为马中总商会及马中两国关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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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董总访澳门高校中学 加强教育及文化合作

(加影19日讯)董总主席陈友信率领新届董总领导及行政部一行于日前走访澳门多所高校及中学,以加强董总与澳门在教育文化领域的互动与合作。

董总参访团获得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澳门教青局)的全力支持,以及各有关单位及学校的热情接待。

澳门教青局局长龚志明率领教青局领导主管接见董总访问团。

会上双方分别介绍两地教育制度及办学模式,并同意落实教青局及澳门高校与董总签订的多份合作协议的工作,推进澳门高校招收国际生工作,讨论设立赴澳的国际学生奖学金,持续加强面向马来西亚学生的升学宣传及国际学生招生工作。

双方同意两地将全面落实马来西亚学生赴澳升读高校、赴澳研学及深化澳门高校学历在马来西亚认证等。

董总主席陈友信表示,是次是董总领导首次出访澳门,希望更了解澳门高等教育及中等教育的情况,在看到澳门教育,特别在 PISA 所取得成就,以及高教领域在科研表现后,确实是大开眼界,希望日后与澳门教育方面作更进一步合作,发挥双方优势,推动马来西亚学生接受澳门高等教育。

董总澳门教育访问团随后实地走访了澳门中华教育会、4所澳门高校(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旅游大学及澳门科技大学)及 2 所中学(澳门教业中学及澳门中葡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广泛交流。

鼓励独中生澳门深造

会面交流主要聚焦独中生赴澳门深造机会、增加奖学金名额、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生研学团以及学术论坛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合作方案,致力通过董总在马来西亚宣传及组织招生保送,鼓励更多马来西亚学生及学者赴澳升学和助力澳门的科研建设。

此外,澳门中华教育会也邀请董总参与明年举办的第 30 届“华夏园丁大联欢”。

出席包括董总署理主席李添霖、副主席杨才国、吴小铭、卢成良、总秘书长庄俊隆、澳门教青局代副局长许嘉路、教育研
究及规划厅厅长黄健武、高教合作交流处处长谭兆华、素质保证处处长岑晓东及中学教育处处长梁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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