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一滴血破12年前强奸案
揭发大马色魔12年前……

受害女生事后无法专心向学,并且无法走出阴影,常做恶梦。(示意图)

(新加坡22日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滴血破12年前的骇人强奸案。

新加坡媒体报道,大马色魔12年前持刀威迫,楼梯口奸污12岁女生,逍遥法外12年后,他因偷窃被捕,结果验血揭发他当年的兽行,今早被判监禁16年6个月,鞭18下。



被告是李阿财(37岁)面对4项控状,其中包括强奸、严重非礼、刑事恐吓和掳拐罪行。控方针对前三项进行提控,其余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被告今早在高庭认罪。

根据控方在庭上念出的案情,当年23岁的被告来自马来西亚,持工作准证在双溪加株一带的工厂当木匠,并在工厂里住宿。

在2002年10月18日早晨约6时40分,于蔡厝港弯一带的组屋区,当年12岁的被害女生正准备去上学。

要女生帮忙送钱

女生在住家的底层电梯口遇见被告,被告要女生别去上学,谎称有一笔钱要交给亲人,要女生帮忙送钱。



接着,被告强行掳走女生到隔壁座组屋4楼的楼梯口,当时这个组屋区里的许多组屋刚建成,已入住的居民甚少。

女生吓得大哭,被告掏出美工刀,恐吓女生要她停止哭泣。被告一度松手,女生成功抢过美工刀,但被告恐吓说:“如果你割我一刀,我就割你三刀。”

过程中,女生尝试逃跑,但遭被告拉住她身上的背包,终究逃不过魔掌。

被告拉下女生的裤子,用手指性侵女生,女生反抗,要拉出被告的手指,结果被告吓她说若这么做,她日后会流产。

被告非礼女生后,站起身小解,已吓坏的女生站着面对墙壁,双腿紧闭,希望被告别再侵犯她,但被告还是上前,强奸女生。

女生事后回到住家将事情告诉母亲,受害女生的父亲在案发当天报警,警方随后到现场展开调查,并为女生进行身体检查,验出她阴道内有精液。当局检验出精液DNA,但无法确认男子的身分。

直到2014年,被告因为干下偷窃案被捕,当局为他验血时竟发现他是当年干下强奸案的嫌犯。

控方列四大加重刑罚的因素

控方今早在庭上列出了四大加重刑罚的因素。

●首先,控方表示受害少女当年只有12岁,年幼的她没有反击的能力。

●被告也预谋干案,他多次在女生的住家底层等她,还在楼梯口铺好纸皮和杂志。

●再来,被告利用武器恐吓少女。

●对少女造成了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控方要求法官重判被告入狱16至18年,鞭刑18下。

受害女生难走出阴影

受害女生事后无法专心向学,并且无法走出阴影,常做恶梦,一年不敢独自搭电梯。

控方在庭上揭露,受害少女受到严重的惊吓,并无法走出被强奸的阴影。

女生称自己因此常做恶梦,并不敢和男子接触,也没有和家人以及朋友外出。

她在事发的一年后还不敢独自搭电梯,之后也只敢在白天搭电梯。女生之后无心向学,中三留级,考完N水准后就离校。

女生在亲笔写的“受害人陈述书”中说,她原本是个开朗的女生,但案发后一直不敢出门,深怕在同一地带再次遇见被告,她是在案发一年后才敢在白天搭电梯。

女生说,她觉得自己很“脏”,遭受极大的羞辱,为了避免旁人过问,她也尽量不社交。她至今想起这事时,仍然感到极度沮丧。

对女生“一见钟情”

被告晨运时对女生“一见钟情”,案发前4度在女生家组屋底层徘徊,也开口邀约女生,被女生拒绝。

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在一次晨运时注意到受害者,当时就立刻喜欢上女生。

被告之后四次在女生住家底层的楼梯口徘徊,女生也注意到被告行径可疑,还曾告诉过哥哥此事,但没有告诉父母。

案发前一天,女生第五次遇见被告,被告开口说要约女生出门,但女生没有回应,快速走到巴士站,然后上了巴士离开。

妻子不知被告干案

被告目前已婚,有一名10岁儿子,妻子不知他干下强奸案。

被告在干下强奸案约3年后结婚,目前有一名10岁大的儿子。

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只将此案件告诉一名哥哥,妻子和其它亲人都不知情。

被告称现在事情曝光,他可能要面对失去妻子和儿子的窘境,他恳请法官轻判。

案发现场的居民今早得知该事件后,纷表示会加以警惕,注意周围环境安全。

居民沈女士受访时说,会更小心注意安全。

反应

 

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