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等校车遇匪 失联22小时
女童被掳摸黑逃回家

(新山21日讯)12岁女童前天在住家前遭掳走,22小时后独自摸黑赤脚返家,校服有被扯至肩膀现象,经医院检查后发现她没被虐待或受伤。

掳人案发生在本月19日(星期天)清晨6时30分,地点在茂奥斯汀花园一间住家前。



据《星报》报道,不愿透露名字的亲友转述,事发时,女童如常在住家前等学生巴士上学,突然被4人掳上车,眼罩蒙上双眼后就睡着了。

蒙上眼罩即昏睡

报道说,女童曾短暂清醒,也因听见有人讲话,害怕而大喊救命,可是过不久又睡着了,数小时后再次醒来。女童醒来后,察觉周围非常安静,加上手脚没被捆绑,决定拿下眼罩逃走。

当时天色昏暗,女童跑到街上,发现是住家附近废弃的组屋区,她马上赤脚走回家。

大概凌晨4时30分,女童安全回到家,她对被掳的事心有余悸,全身颤抖,直至休息及进食后,才告诉亲友事发经过。



女童随后被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没被虐待或受伤。

事发后,女童阿姨通过社交网络包括面子书及WhatsApp广传侄女被掳事件,希望民众提高警惕,关心女孩的安全,也感激曾协助寻找侄女及为侄女祈求安全回家的民众。

女童没受伤 警列绑架案

新山南警区主任苏莱曼证实此案,他强调经过院方检查,女童身体无恙,情绪轻微创伤,需留院观察。

他说,警方正追查此案是否涉及刑事成分,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63绑架条文展开调查。

询及干案者是否为女童熟人时,苏莱曼表示,警方会以多角度调查,并劝告那些因疏忽照顾而造成孩子(7岁或以下)有机会暴露于被绑架处境下的父母,已违反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条文及第33条文,孩童父母或监护人没有合理监督或遗弃孩童都会被控。

他吁此案目击者前往实达英达警局或新山南警区助查,或拨打07-351 5422提供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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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方指非撞后逃 女童留院7天不幸离世

(八打灵再也20日讯)日前被指遭撞后逃而受伤的10岁女童刘凯欣,留院治疗7天后,今日宣告不治!

此外,根据警方调查,轰埠一名10岁女童刘凯欣是因为裤子下摆卡住脚车链条而摔倒受伤,并不存在“撞后逃”事件。

轰埠华小董事长李锦莹透露,校方接获警方通知,指凯欣于今早约10时宣告不治的消息,而他本身也接获凯欣外婆的通知,指凯欣在医院加护病房接受治疗一周后,不幸离世。

她透露,校方理解家属和各界的情绪激动,但警方已接获司机所提供的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因此呼吁大家保持冷静,等待警方的调查报告,并指校方事后将针对此事发布文告。

裤子卡住脚车链摔倒

双溪毛糯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菲兹警监今早发文告指出,调查显示,受害者是在骑脚踏车时,裤子下摆卡住脚车链条,导致她摔倒。

他说,警方已找到包括开车经过案发地点的5名证人,其中两名证人靠近事发地点,看到受害人摔倒在路面后立即跑过去提供帮助。

他说,目击者的陈述与受害者事发时所穿裤子的情况相符,裤子有撕裂痕迹,并且沾有链条油。

他指出,警方检查受害者的脚车后,证实没有被任何交通工具撞击的痕迹。

他补充,事发时,受害者正从距离学校约200公尺的杂货店回家。

他指出,警方已告知受害者家属有关事件的来龙去脉,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展开调查。

“待完成调查报告后,将呈交副检察司作下一步定夺。”

上述意外于本月14日下午约5时,在雪州轰埠地区,靠近一间学校有盖篮球场前的路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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