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打暑假工被轮奸强奸 短片被上网
中四少女报案后还遭嫌犯骚扰!

魏先生誓为女儿讨回公道。

(刁曼岛9日讯) 一名17岁初中四少女在刁曼岛打暑假工时,遭数名关税局官员和保安人员轮奸,之后又被朋友强奸后,不雅短片被上载至网络,去报案后,还饱受嫌犯骚扰。 

受害少女情绪极不稳定,在父亲陪伴下召开记者会述说受害遭遇时,数度哭泣,父女俩紧紧相拥。 



受害者父亲魏先生是单亲爸爸,在刁曼岛甘榜德佳免税店当送货员,两父女一起居住岛上的甘榜。 

魏小姐今年3月假期到刁曼岛甘榜德佳码头打假期工,不料打工期间,即3月17日当天,遭数名关说局官员迷奸。 

受害者魏小姐在记者会上提到伤心处,数度落泪哭泣。

不雅短片被上传至网络

受害者之被传是一个“随便”及开放的女孩子,岂料,她于5月7日再被一名巫裔“朋友”强奸,嫌犯的姐姐竟然把她的裸体照片及不雅短片上传至网络,魏小姐的父亲因此才知道女儿被轮奸的遭遇。 

魏小姐陈述,她在码头担任登记渡轮船客名字的工作,事发当天下班后,被一名官员叫至一个角落,对方叫她喝了一罐可口可乐,之后她再被强灌另外一罐可口可乐。 



“喝第一罐可口可乐时觉得含有怪味。 

“我陷入迷糊状态,感觉被抱进一间房间的沙发上,被数人轮奸。” 

她说,迷糊中感觉再被带进厕所被另外一人强奸,之后再度被另外一人拉到长椅处强奸,过后再度带进厕所强奸。 

“我清醒过来时约是18日凌晨三时,感觉到下体极度疼痛。” 

魏小姐指出,轮奸她的数名年青人约17岁至20余岁。 

沈春祥指出受害者被性侵犯的地点。

被恐吓不可报警

她说,她当时不知所措,翌日依然继续工作,涉事的男子恐吓她不可以报警,否则会对她父亲不利。 

“我没有法律知识,即使是被性侵犯,也不知道可以寻求法律行动。” 

她表示,5月7日下午1时,她经过沙滩时被同年龄的“朋友”叫去家里坐坐,竟然被拉进房间强奸。 

“赤着身子的我还没赶忙穿上衣服,竟被‘朋友’的姐姐用手机拍下我照片和短片,之后照片被上传至网络。” 

她说,不雅照片在网络流传后,其中学同学都知道此事,并嘲笑她及用奇异眼神看待她。 

受害者在此码头打暑假工,遭轮奸。

中学老师揭发她被轮奸

她说,中学老师知道上述事件后,才揭发她被轮奸以及被强奸的事。 

魏小姐与其父今早在公正党德伦敦州议员沈春详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魏先生表示,由于女儿完全没告诉他受性侵的事,直到校方召见他之后才知道发生不幸的事。 

“我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认为必须要报警。”他说,报警后,竟然还遭嫌犯家属多次上门骚扰。 

“为了避免被骚扰,而且女儿生活在那儿会有阴影,我决定搬迁到柔佛古来的亲友家居住。” 

女儿失眠需服食安眠药

他说,他将搬到亲友家柔佛古来居住。“女儿目前还受到被强奸的阴影影响而时常失眠,需服食安眠药。” 

魏先生表示,召开记者会目的是为女儿讨回公道,希望女儿可重新生活。 

沈春祥表示,女性若遭遇性侵犯,应即刻报警。受害者在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嫌犯时,他都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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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强奸10岁女童 2军人被控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涉嫌在万捷县一间住家内强奸10岁女童的两名军人,今日被押往哥打峇鲁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两人过后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为马哈迪依斯迈(39岁)与艾查哈基(20岁),他们被控于2023年4月某日的白天,在万捷县的一间住家内,强奸当时年仅10岁8个月的女童。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10年至20年监禁及鞭刑。

不过,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玛芝达及莫哈末费道斯。

此案的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受害者尚年幼仅10岁。

莫哈末费道斯则向法官要求让其当事人被保释,因为也是公务员的当事人除了之前到万捷警局自首外,也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他说,其中一名被告即将在明年退休,并且还需抚养4名正求学的孩子。至于另一名当事人则刚完成军训,明日将到新工作地报到。

之后,法官艾哈迈德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被告在保释期间,须每月前往警局报到,并且不得骚扰证人。

法官择订此案于2025年2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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