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回教学者:非可兰经教规
回教徒没义务挺回刑法

阿都拉希教授:可兰经或教规没有回教刑事法,回教国也并不存在。

(吉隆坡1日讯)苏丹籍回教学者阿都拉希教授(Abdullahi A. An-Naim)指出,回教徒没有义务接受或支持回教刑事法,可兰经或教规不存在回教刑事法,回教国也同样不在可兰经出现。他说,全球逾40个回教徒为主的国家,及回教徒人口18亿,都不见实施回刑法或受到特别关注。

被视为开明派回教徒的他认为,回刑法是个错误名称,可兰经完全不曾在任何罪行中牵扯到回刑法。



现年70岁的阿都拉希也是美国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法律教授,他是受回教复兴阵线(IRF)邀请来马发表演说,今日在后者安排下会见记者时,这么指出。

主张追求世俗国
中立政府应区分宗教与政治

阿都拉希有40年的回教、回教国、回教政治和人权课题研究经验,他说,身为一名回教徒,他追求世俗国。

“世俗国保障信仰自由,包括回教徒之间的信仰自由。一个中立的政府,应把宗教和政治,与政府分而治之。”

他在法律学院上课时,已积极研究回教,曾发表回教和世俗国家题材的著作,也是苏丹的社运分子。



埃默里大学位于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是一所历史悠久,卓有成就的综合性私立名校。

“实施回刑法危险”以苏丹尼日利亚内战为鉴

阿都拉希说,马来西亚实施回刑法的危险性,不应只是从关乎回教徒或非回教徒的角度出发,反之跟两者有关系,因为执行者,将决定什么是回教徒可为及可信。

他说,这不是他首次来马来西亚,他曾在1999年及2000年来这里,马来西亚是他非常关心的国家,所以担心会发生因回教国及回刑法含糊不清的危机。

他也担心苏丹及尼日利亚的事故,会在马来西亚发生。

他指出,当激进回教派系开始追求回教国目标时,就会出现强行的回教徒的观点及目标,尼日利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内战。

他说,苏丹也曾因为宗教课题发生内战。

他补充,“回教国”不曾在回教文明历史实践,直至20世纪发生巴基斯坦准备和印度隔离后才首次被提起。

双重法律将引起混乱

阿都拉希指出,马来西亚若实施回刑法,回教徒将因为犯下通奸罪的“个人罪恶”受到惩罚。

他指出,罪恶与罪行不一样,不能因为是把一些人士眼中的罪恶,视为罪行。

他说,双重法律制度,将引起混乱。

他说,回刑法对偷窃罪的惩罚极度严重及无可补救。

他认为,实施回刑法的国家,必须确保人民不需偷窃,政府能够满足大家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必须确保不会发生司法不公及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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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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