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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官:总检长兼管恐利益冲突
司法检控应分家

(吉隆坡3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阿里芬建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一分为二,司法组由法院首席主簿官负责,法律组由总检察长负责,以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并消除总检察长掌管该委员会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他说,联邦法院主簿署已向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反映这项建议,期盼今年杪有着落。

仅调整行政



“对民众而言,这是好的建议,也不需要动用任何开销或修改联邦宪法,仅仅是行政上的调整。

“老实说,我本身急于看到此建议的成果。”

阿里芬今日为2016年司法官员大会主持开幕礼后,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

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反之是另一个附属在公共服务局的服务委员会,除了公共服务局主席以外,还包括总检察长及6名法官在内。

司法官员为地庭法官、推事、高庭主簿官、副主簿官,法律官员则是来自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副检察司等各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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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文:非精英富人专利 “诉诸法律是基本权利”

(吉隆坡3日讯)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说,司法正义作为一个社会重要基础,应当普及化,而不应只成为精英和富人的专利。

她说,虽然诉诸法律是一项基本权利,而且法治也超越社会经济地位,即使正义的核心在于提供公平和均等的待遇,但要实现委实不易。

“法援在弥合正义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没有人因地理、经济或教育的障碍,而被排除在法律的保护之外。

“换言之,法援的可及性等同于贫困、边缘化和不幸群体伸张正义的途径。”

东姑麦文宣称,联合国贫困人士法律赋权委员会估计,在179个发展中国家中,85%的人口不受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世界上大约41亿的贫困人士,在寻求正义之路上缺乏有效资源。”

她今日在2024年大马法律学生法援大会上致词时强调,在法治底下的法援,应成为公平且有效的司法制度之基础。

出席者有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劳勿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董事拿督林添钻、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丹斯里阿末依布拉欣基金会主席丹斯里莎丽扎、副主席拿督艾德文、委托人凯鲁安华等。

被告有权获法律代理

东姑麦文说,被告有权委托法律代理,实质上包括获得称职的法律代理,因此,予以法援的服务质量不应因低报酬而有所偏差。

“律师必须全心全意地为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服务。一位律师必须同样的勤奋和细心地准备法援案件,就像处理其他案件一样,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

她说,不称职的法律代理可能会招致偏颇,尤其是涉及死刑的案件,毕竟这攸关一个人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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