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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部长:待呈内阁审核
明年落实就业保险

扎霖(左起)、阿德南和里察烈,与柔南区国家职业安全和卫生机构中心职员交流。

(新山19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透露,设立就业保险计划(EIS)的文案工作万事俱备,只待提呈内阁审核,预料最迟在明年带上国会寻求通过并予落实。

他说,就业保险计划下,由劳资双方一起支付少许费用,费用不会很多,甚至还少过社险缴纳率。



他说,一旦雇员遭雇主裁退,该保险计划就能发挥效用,让雇员暂时应付失业过渡期的生活。目前全国约有650万名雇员,以及43万名雇主。

里察烈今早到柔南区国家职业安全和卫生机构(NIOSH)中心巡视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出席者有人力资源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德南等人。

他说,该部非常重视High-5面包厂以及清真航空RAYANI AIR拖欠雇员薪资的事件。

里察烈指出,最低薪资落实迄今,没有企业因此而倒闭。

全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机构总执行长扎霖指出,随着边佳兰蓬勃发展,该机构将在边佳兰柏纳哇店屋,设立国家职业安全和卫生机构中心。该中心正在装修中,料年杪可完工,并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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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申请就业险索赔 社险没设定年龄限制

(吉隆坡25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社会保险机构没有设定年龄限制,以让受保人提交就业保险索赔申请,包括在1969年工人社会保障法令(4号法)下的伤残保险计划下的申请,因此给予受保人一些空间,以获得保险的保护。

“迄今,根据4号法,社会保险缴纳人领取伤残疾病退休金和遗嘱抚恤金的年龄限制仍然是到60岁。

年龄限制在2013年进行了修改,从55岁提高到60岁,符合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

沈志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打巴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瓦南的问题时说,根据753号法,伤残保险计划下工人的年龄限制为60岁,与退休年龄至少60岁一致。

沙拉瓦南询问人力资源部长,是否有考虑批准把现有缴纳伤残保险计划的年限,从60岁提高至65岁,因为大多数马来西亚人现在都工作到60岁,以便给予受保人一些索赔空间,使他们在面对因工伤残时获得保护。

沈志强说,然而,年龄在60岁及以上,且仍在正规领域工作的员工,有资格受到4号法工伤保险计划的保护。规定的缴费率由雇主缴纳。

“对于在非正规领域从事个体经营,且年龄超过60岁的人 ,受到2017年自雇职业社会保障法令(789号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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