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疑遭孤儿院虐待 男童赴柔寻母
母亲报警索8孩子

威中警方前往涉及孤儿院,把全部8名孩子带返警局协助查案。

(大山脚16日讯)疑遭大山脚一所孤儿院虐待,14岁男童携带干粮逃出孤儿院后,步行约2公里路前往武拉必向民众求助,在获得民众资助车资后,独自前往柔佛寻找单亲母亲,结果母亲获知孩子遭虐待后,决定报案通过警方向孤儿院“索回”所寄养的6名子女及2名外孙。

购物广场睡4晚



这起14岁男童百里寻母亲事件于6月25日发生在大山脚武吉丁雅1所孤儿院,较后男童在筹获车资后,于隔天独自乘搭巴士前往柔佛寻找母亲方兰清(44岁)。

岂料,当男童抵达柔佛并前往母亲旧工作地点时,寻找母亲不果,被迫在一间购物广场睡了4个晚上,所幸获得好心人士伸出援手,并辗转通过其父亲结拜姐妹才寻获其母亲。

这名排行第五的男童于7月9日终于与母亲见面,并告知自己在孤儿院遭虐待事件,于是这名单亲母亲决定向孤儿院索回之前所寄养的孩子,分别是6名年龄介于8岁至17岁的子女,以及2名年龄介于4岁至5岁的外孙。

较后,母亲及男童在超级摩托爱心组主席王騝发协助下,向威中警察总部报案,结果警方于周六晚上8时30分左右抵达有关孤儿院,并将全部8名孩子带返警局协助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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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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