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女子遭非礼上庭竟被要求起立看胸部
法官斥责辩护律师“粗鄙而可耻”

王新义前科累累,曾因公路暴力案和服用受管制药物而锒铛入狱,还曾因涉贩毒而被扣押。(图:联合晚报)

(新加坡5日讯)24岁男生被控在地铁非礼22岁女生,辩护律师庭上盘问受害者时,竟要求对方起立,看着她的胸部,以鉴定“她站起来时有多吸引人”,行径被法官斥责为“粗鄙而可耻”。

新加坡《联合晚报》昨天报道,来自中国的徐家栋(24岁,译音)早前被控在2014年7月在大巴窑地铁站,用手臂摩擦一名22岁女生的胸部,58岁的王新义担任辩护律师。



徐家栋最后被判罪成,坐牢5个月。

法官6页措辞斥责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报道,法官昨天针对此案发表44页长的判决,其中6页措辞严厉地斥责王新义在庭上盘问受害者的方式。

审讯中,王新义一度要求受害者起立。当法官质问王新义的用意时,他回答:“法官大人,我想要看……她站起来时,究竟多有吸引力。”

受害者听了之后质问:“有必要吗?我感觉很被冒犯。”



主控官之后打断王新义,问他是不是想说明,只有具吸引力的女性,才会在地铁上被非礼。

王新义回答说:“如果是老太太,你觉得有人要非礼吗?”

他继续说道:“我想说明的是,如果她穿的是超低胸装,凸显出非常丰满的胸部……那显然的,别人犯(非礼)罪的可能性就越高。”

法官形容,王新义的说辞“粗鄙而可耻”(indecent and scandalous),而且在证据法下在庭上被禁。

受害者在庭上强忍泪水

法官也指,王新义盘问受害者时瞪着她的胸部,行为不妥当,更唤起受害者在地铁上被非礼的惨痛记忆。

法官形容,受害者之后非常困扰,在庭上强忍泪水,审讯之后虽然暂停,但是“已经造成伤害”。

“律师需要维持高度专业的行为操守,并持有妥当的责任感……(王新义)的行为远远不及新加坡法律界奠定的优良传统。”

律师公会会长张正义告诉《新报》,根据判决内容,王新义的言行无法被接受,律师公会正着手处理。

审讯摘录:

王新义:我想问一个问题,所以希望(受害者)站起来,说明她多有吸引力……因为,她说她当时穿着蓝色T恤,我想看看大小……

主控官:法官大人,我能在这时候打断吗?辩方是不是想说,只有具吸引力的女人,才会在地铁上被非礼?

王新义:一定是要有诱惑,一定要具有吸引力,才会让人想做这样的事。如果是老太太,有人会要非礼吗?……我想说的是,看看她当天的穿着,她胸部的大小等等,到底被告或其他人会不会被诱惑,做出这件事?

法官:王先生,别再说了。(王新义:是的。)别再说了。(王新义:所以……)别再说了。(王新义:好,我问别的。)

法官:小姐……抱歉,我需要叫你到(庭外)等候。实际上,你可以去吃午餐。

辩护律师前科累累

王新义前科累累,曾因公路暴力案和服用受管制药物而锒铛入狱,还曾因涉贩毒而被扣押。

王新义曾担任跨国公司行销经理,1998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当上律师几个月后,他驾车时与另一名司机起争执,用手机打对方的嘴,三年后被判入狱三个月,罚款2000元(约6000令吉)。

2005年9月,他因涉跨国毒枭,领导集团从马来西亚运送克他命到台湾和中国贩卖,被当局以刑事法(临时条款)扣押令关起来。

此外,他当时的尿液样本,也被发现含受管制药物成分,被判坐牢4个月,刑期与扣押期同时进行。

他目前经营自己的律师行“S.Y.Wong Law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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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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