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安华入禀促判国安法无效

旺阿兹莎(左四)在代表律师拉蒂花和苏仁德兰的陪同下,替安华入禀法庭,左三为蔡添强,左五起为国家诗人拿督沙末赛益和西华拉沙。

(吉隆坡2日讯)随着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昨日在宪报颁布生效,反对党今日入禀法庭,要求宣判该法令违宪及无效,并要求禁止国家安全理事会援引该法令采取任何对付行动。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今早通过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入禀法庭,并将大马政府和国家安全理事会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这也是继昨日该法令未经国家元首御准,强行在宪报上颁布下自动生效后,首宗就该法令事件的诉讼案。



安华在诉状中说要求法庭宣布联邦宪法第66(4)条款违宪和无效,理应废除。

他说,该条款阐明,任何法令呈给国家元首后的30天内,必须获得元首的御准,而宪法第66(4A)条款则阐明,若元首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御准,有关通过的法令就会自动生效为法律。

统治者理事会要检讨

他说,国会无权修改联邦宪法,尤其是该宪法中的第66条款,并指无论国会要修改任何法令,都必须符合联邦宪法第159条款。

他说,国会要修改法律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49条款下限制,因此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并不符合宪法第149条款,而该法令是在联邦宪法第66(4A)条款下生效,因此已违宪及无效。



国会下议院和上议院是在2015年12月3日及22日分别通过该法令。

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则在今年2月17日认为,政府应检讨这项法案,而纳吉也承诺将留意此事。但法案在统治者要求检讨的次日,即2月18日自动御准,而政府最终也没有对法令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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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赞《Dongeng Sang Kancil》具潜力 安华:可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

(吉隆坡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他有信心本地制作公司 Les' Copaque的最新动画电影《Dongeng Sang Kancil》具有在国际舞台崭露头角的潜力。

他赞扬此动画片以深受喜爱的民间传说角色灵鹿(Sang Kancil)为灵感,也是一部体现马来西亚骄傲和文化遗产的杰出作品。

“恭喜团队创作出一部让国人自豪的动画。我相信,上苍庇佑,我们本地的创意人才将继续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

安华今日在脸书发文说,他有幸与家人、来自数所学校的学生,以及来自雪兰莪士毛月国小的孤儿一同观赏上述动画片。

《Dongeng Sang Kancil》是一部开创性的作品,属于我国第一部将混合3D技术与2D特效相结合的动画片。

这部90分钟的动画片于去年12月26日在全国首映,并在当天获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150万令吉的票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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