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巴鲁希山控抵触和平集会法令
是否自辩下月14裁决

(八打灵再也22日讯)全国青年团结阵线主席巴鲁希山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案,地庭将于10月14日裁决是否需要传召他自辩。

法官莫哈末卡米尔今天聆听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和巴鲁希山代表律师海占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控辩双方今天针对此案,向法庭提出最后陈词,法庭将裁决是否传召巴鲁希山自辩。

他于2015年12月8日,否认本身在2013年5月25日,在八打灵再也东路东部草场犯下上述罪行。他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根据相同法令第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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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赋人民和平集会权利 郑立慷:不应成为议题

(吉隆坡26日讯)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说,大马是民主国家,根据联邦宪法,每个人都有参加和平集会的权利。

“在大马这样的民主国家,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

郑立慷今日在八打灵再也精武华小出席科学、技术、工程及数学教育科学营后,在记者会上针对媒体询问净选盟明日举行和平集会的课题时,如是作出回应。

他说,根据国家宪法,人民有组织和平集会的权利,因此,他觉得在我国这样的民主国家中,这不形成问题。

“当然,必须遵从特定的条例来行事,只要遵从相关条例,每个人都有自由参加和平集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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