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仅相隔一公里
路牌重叠送错电费单

章彩花(左)和黎潍裮所指的路牌为士毛月美华园第4区12路,另在士毛月美华园第3区,同样出现12路的路牌(右)。

(加影6日讯)士毛月美华园(Semenyih Mewah)第3区及第4区路名重疊,令居民感到混淆,也恐日后出现邮误,甚至接获“乌龙”水电单等。



士毛月美华园第3区和第4区同时出现12路和13路,第4区于一年半前入住,共有101个单位,而第3区刚入住,有274个单位。

第3区和第4区由不同的发展商发展,惟这两个新住宅区仅相隔1公里,因此该地区皆被加影市议会命名为士毛月美华。

据了解,第4区居民日前接获两张同样地址,但不同名字和户头号码的电费单后,揭发该事件的严重性。

加影市议员黎潍裮说,接获路名重叠的投诉后,已向市议会和第3区的发展商反映,要求改正。

他说,因第3区发展商已向其他政府机构如水供公司和国能公司等申请相关的服务,更改路名须致函相关机构,以免造成混淆。



“我个人认为,该问题的发生,市议会有疏漏,才会出现上述的乌龙事件。”

他说,市议会将研究第3区以什么路名命名,本来建议在第3区,把12路和13路后面加上A,不过,因第5区有13A路的出现,无法这样做。

士毛月美华园第3区及第4区路名重叠,电供用户收到不同户头的账单。

迁入年半无电讯服务
●章彩花(士毛月美华园第4区居民联治机构管理主席)

担心会出现邮误,包括邮件或水电单,不管第3区或第4区,皆出现12路或13路,邮差肯定头痛。

若不更正重叠的路名,日后将对两地居民造成很大的不便。

此外,第4区即使已入伙一年半,而我们已向电讯公司提出申请,但这地区至今还没电讯公司的服务,对居民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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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电费单一起丢 执法员找上“垃圾虫”家

(劳勿29日讯)“垃圾虫”丢垃圾,也把电费单一起丢弃,不料却成为执法人员揪出“垃圾虫”的证据!

劳勿阿玛丽那柏达那通往园丘路在近期沦为非法垃圾堆,尽管劳勿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执法小组在该处挂上禁止丢垃圾横幅,但却没有获得民众的正视。

该机构劳勿区主任鲁西表示,执法人员日前在垃圾堆里,发现有关电费单,并根据地址找上门。

“执法人员拿着电费单与有关居民对证时,对方承认在该处扔垃圾。”

他说,执法员立即向对方开出警惕信,并指示对方在14天里将垃圾清理干净。

他说,在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下,该机构的执法小组有权向乱丢垃圾者开出罚单。不过,很多时候,该机构希望以警惕信,以达教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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