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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莉:打破国家契约
毁多元国情回刑法违宪

林火莉(左七)移交纪念品予曾风玲(左四),由关丹华团总务李文启(左六)见证,陪同的包括参与交流的各妇女组代表及关丹华团母体理事,其中左起杨振忠、许国星、伍丽丽、梁永康;右起陈东生、何育平、郑仙凤、王丽春及王莉莉。

(关丹3日讯)彭亨华团妇女组主席拿督林火莉要求朝野国会议员,以我国多元国情及联邦宪法精神,看待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再次向国会提呈修正回教法庭(刑事权限)私人法案一事。

她表示,尽管有关方面多次强调,上述修正案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的条文,但她强调,它将“违反”联邦宪法的精神,或是国家的契约和多元的国情,因为一旦这个缺口被打开,将配合以一些州属在之前本身已通过的回教刑事法取得一致并行效果,一旦这个局面成真,则多年来国内非回教徒社会所担忧的执行回教刑事法问题便告产生。



防缺口被打开

她指出,回教法问题,除是宗教课题,也是政治课题,同时是男女,包括非回教徒女性都应该关注的问题。当一宗案件被带上回教法庭时,往往对女性受害人是欠公平和公正的,例如强奸或轮奸案发生所需的数名目击证人、证人必须是回教徒、证人必须在回教法庭的证人栏内向可兰经宣誓等等。

不利非回教徒

她说,在离婚、脱教和争夺子女抚养权方面,也对女性不利,尤其是涉及回教徒和非回教徒之间的争议时,都存有许多矛盾和对非回教徒不利的情况和现实。 

她希望大家关注上述私人法案提呈国会的问题,以及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层面,同时应该在必要时发声发言,反映人民,尤其是姐妹们的看法和立场。



各州走透透加强联系

林火莉说,今此交流行程,是该组自今年6月18日产生新届领导层以来,正式展开的全州交流会行程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上月1日,在百乐县与中彭区,这也是新团队中选后,所承诺的其中一项行动,接着下来,她们会安排与西彭区文冬、劳勿与立卑区的姐妹们交流。

她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全州跑透透的见面和交流活动,能够加强大家的联系,促进会务发展的同时,更希望能够借此让全州的属会和姐妹们,通过见面和沟通,减少可能出现的误解和脱节。

她认为,这些将是她们今后必须不断加强的工作之一。

李文启:须扩大妇女组活动

关丹华团联合会总务李文启致词时说,随着社会环境转型,各华团妇女组所推行的活动方针都必须不断扩大,除了维护女性权益、推动友善家庭政策、关注未婚妈妈课题外,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及政治意识也是重要一坏。

他赞扬彭华团妇女组在林火莉领导下,不断革新及提升,在行政会务方面,首要联络州内各属会或团体妇女组织,是正确的会务方针。

曾凤玲:女性应多参与社团工作

关丹华团妇女组主席曾凤玲指出,有理想和抱负的女性,应该明白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应该多参与社团工作,积极为社会服务。

她说,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社团妇女组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改变,包括配合华团母会步伐,使妇女组活动壮大。

她希望通过交流会,让东彭各属会妇女组有更深 一层了解,并交换心得,让未来更紧密合作,把各项节目办得更加有活力。

反应

 

要闻

姆加希抨伊党精神领袖 见解偏离回刑法理念

(吉隆坡29日讯)国家诚信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姆加希博士认为,伊斯兰党精神领袖拿督哈欣雅欣呼吁其他州也执行公开鞭刑的行为已经偏离回教刑法的哲学思想。

他说,哈欣雅欣的行为似乎认为公开鞭笞能够随意进行,而无需遵照回教哲学。

他也质疑对方的说法,是否代表伊党领导的登州政府无法控制幽会的行为,才需要通过公开鞭笞来让民众学习教训?

“伊党精神领袖是否认为伊党政府至今的宣教都失败,导致必须进行公开鞭笞?

“伊党通过精神领袖的发言,再次把这个课题当作政治议题,不考虑各种回教的相关考量,似乎鞭笞就是回教刑法的一切。”

他也嘲讽说,类似的思想会培养对于伊党的痴迷者,不愿意接受“并非所有幽会行为都需要公开鞭笞”的观点。

姆加希发声明称,回教法庭对于此案被告的刑罚是根据其判断,社会各界应当予以尊重,且不应涉及政治算计。

哈欣雅欣早前说,有意通过长老协商理事会将在即将来临的会议,讨论在其他伊党治理的州属,在伊斯兰教法下对州内罪犯实施公开鞭刑的建议。

姆加希同时建议,各造应将此案视为巩固回教刑事法的理由,包括纳入有关改造的相关惩罚。

“法官除了惩罚,没能选择改造相关的刑罚,但贫穷、家庭问题等社会现象都是导致回教刑法罪案的因素。”

他建议巩固改造机构,通过行为良好的保释、社会服务或通过合理的辅导来纠正犯人的行为和思想。

此外,这位前部长也建议持续协调国内的回教刑法,好让各州有所统一,以证明回教的公正性。

“目前有不同的州属针对同一个回教刑事罪行,施加不同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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