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员工上夜班后车祸死
日企判赔275万

渡边航太(遗像中人)上完夜班回家途中遭遇事故身亡,其母淳子(右)追究公司相关责任。

(东京12日讯)4年前,日本一名男子上夜班时间过长,下班途中因疲劳驾驶遭遇事故身亡。涉事企业上周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愿赔偿7600万日元(约275万令吉)。主审法官希望,本案能让日本社会更加关注日益严重的“过劳事故死”现象。

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网站11日报道,受害人名为渡边航太,生前供职于总部设在东京的室内绿植装饰企业绿色陈列会社。2014年4月24日晨,渡边下夜班后,骑摩托车从工作地点所在的横滨市回东京寓所,途中撞上电线杆身亡,享年24岁。



渡边的母亲淳子2015年提起诉讼,认为儿子一直过度工作,上夜班时间过长,车祸是“过劳”引发的事故,索赔大约1亿日元(约361万令吉)。

日本《朝日新闻》报道,横滨市地方法院川崎支部8日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审判长桥本英史认为,事故原因是渡边驾车中睡着。绿色陈列会社明知渡边“过度工作”,本应建议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家。

桥本说,本案应“促使日本社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劳事故死’、‘过劳死’和‘过劳自杀’”。渡边一家的律师也认为,本案罕见地代表了日本职工的权益。

反应

 

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