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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落马"储君"20年
情妇为孙政才"请龙袍"

孙政才

(北京5日讯)中共被废前“储君”、政治局前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再有情妇曝光!

中国媒体报道,北京神秘女商人刘凤洲从20年前孙任北京顺义区长时就搭上孙,从北京一路跟到重庆,是孙众多情人中关系最长久者。



《财新周刊》先后曝光孙政才的情妇黄苏支(小图右起)和刘凤洲。

刘不但仗孙的权势建起财富王国,还为祈求孙的仕途“更上层楼”找道士为孙算命,甚至给孙“请龙袍”。去年5月刘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7月孙政才即锒铛落马。

将于今日面市的《财新周刊》刊出封面故事《女商人刘凤洲重庆沉浮录》指,53岁的北京女商人刘凤洲在孙政才2012年主政重庆后,透过其关系染指当地多个重大通讯、市政工程项目。

包括由重庆市政府主导的“融信通”项目,成为刘名下企业营运平台;投资46亿元(约28.4亿令吉)的红岩村桥隧项目;以及总投资211亿元(约130.4亿令吉)的重庆轨道九号线项目。

此外,刘凤洲笃信佛教,身上常挂佛珠,经常到西藏及五台山拜佛。

她曾将孙政才的生辰八字找道士算命,被告知该生辰八字的主人“不但是封疆大吏的命,仕途或有可能更进一步”。



刘深信不疑,还专为孙政才“请”了一套龙袍,在家中一空置房间墙上挂着。孙只要在家,每天都会去拜这龙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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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裁定婚后协议有效 法官:非回教男可拥情妇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裁决,一名商业大亨与其新加坡出生的妻子之间的婚后协议,允许丈夫在婚姻维持期间拥有情妇,是有效的。

法官艾薇洛说,这位称为HLC的妻子,于1997年8月,也就是婚后一个月,自愿与她的丈夫(匿名为PTL)签订了协议。

她说,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第56条,非回教徒配偶之间的这类协议具有法定认可。

她指出,只要不违反任何法令,婚姻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独特的需求、意愿和情况来决定他们的关系和生活方式偏好。

艾薇洛本周初发布这项判词,这份87页的判词已上传至司法机构网站。

申请离婚的妻子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她辩称该协议不可强制执行,因为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压力和胁迫下签署的。

法官不接受这名妻子指是在不知情下签署协议,因为妻子在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并在每一页上签名。

法官指丈夫拥有情妇的行为不违法。

法官说,妻子无权依据上述法令第54条文(1)节(a)项,提出通奸导致婚姻破裂的理由,因为妻子容忍了丈夫的不忠。

尽管如此,法官还是批准了这对夫妇离婚,使该判决成为绝对有效并立即生效。

法官说,婚姻顺其自然地进行了。 显然,申请人(妻子)最初将婚姻视为确保她自己和(她的儿子)财务稳定的一种手段。

“尽管随后与答辩人育有五个孩子,但她仍然维持婚姻主要是为了方便和经济安全。

“相反,答辩人承认与申请人结婚更多是出于责任感,而不是真正的感情,因为她是未婚先孕的。”

“被告如缺席的父亲”

法官将被告描述为“缺席的父亲”。

法官也说,她的结论是,虽然通奸或虐待都没有得到证明,但双方对婚姻无可挽回的破裂负有同等的责任。

法官裁决这对夫妇关于监护和赡养费的协议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法官谕令答辩人向妻子支付1万令吉的配偶赡养费,并另外支付6000令吉作为两个孩子的赡养费。

法官还下令分配这对夫妇的婚姻资产,包括不动产、车辆、金钱和公司股份。

然而,法官拒绝了妻子向GEN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裁定没有通奸证据。

GEN是联合答辩人,她被妻子指跟丈夫通奸,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破裂,并向她索取损害赔偿。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说,这对夫妇结婚时,妻子在前段婚姻中是一名两岁孩子的母亲,与答辩人的婚姻有五名孩子。

报道说,他们的协议条款之一,是允许在登嘉楼拥有产业和巨大商业利益的丈夫在任何特定时间拥有情妇。

2020年10月,妻子以丈夫通奸和无理行为为由,带着孩子离家。

她申请离婚,并为自己及两名孩子争取赡养费、平分婚姻资产,以及向被指和丈夫通奸,从而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破裂的联合答辩人GEN索取损害赔偿。

其丈夫在反申请中,提出针对婚姻协议下的金钱索赔以及归还金钱和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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