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亮刀阻追问摩托车下落
青年被控恐吓保外候审

(关丹31日讯)无业青年否认亮刀阻吓友人追问失窃摩托车下落,他昨日面控时不认罪,获以35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莫哈末依布拉欣(33岁),来自登州勿述,被控于本月10日早上11时30分,在关丹直落丝丝路一间餐馆,亮刀恐吓将致死31岁青年,以阻止后者追问失窃摩托车下落。



此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求情时指目前依赖双亲供养,家人无能力支付高保释金,希望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最终获推事诺努娜英允许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展2月28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卡蒂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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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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