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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裁决喜极而泣
英德拉儿女:我是兴都徒

英德拉日前在联邦法院得知判决后,喜极而泣。(档案照)
英德拉日前在联邦法院得知判决后,喜极而泣。(档案照)

(吉隆坡30日讯)联邦法院昨日判决印裔妇女英德拉的前夫擅自为孩子改教无效后,两名孩子坦言终于可以充满自信地告诉他人他们是兴都教徒。

“马来邮报在线”引述英德拉长女德薇(20岁)指出,母亲致电告知她联邦法院的上述裁决时,两人便开始哭泣,因经过多年的斗争终于得以实现。



英德拉长子卡兰(19岁)说,阿姨联络他并告知判决时,他感动得说不出话,无需再为他人的问题而烦忧。

英德拉是于2009年6月9日入禀高庭,指与她结婚17年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原名巴马纳登)在她不知情下,向霹雳信奉回教登记局将3名子女改信回教,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随后展开近9年的司法斗争。

德薇及卡兰两姐弟也因案件成为国人焦点,德薇目前在北方大学就读决策科学学士课程,卡兰则在十五碑亚洲学院报读A水平课程。

德薇指出,外界关注侵蚀了他们的隐私,他们有尝试保持低调,但无法事事如愿。

不满父亲带走妹妹



卡兰则说,此次的案件无关隐私,希望协助大马人打开思维,他不希望其他大马人经历类似问题。

另外,两姐弟也反映他们对父亲的行为包括擅自带走妹妹峇拉莎娜之举不满。

德薇指对父亲感到失望,父亲从未改变欲主宰子女人生方向的想法。卞兰也对父亲有所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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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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