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独家】学校食堂新指令
禁售13种不健康食物

(布城30日讯)卫生部和教育部最近列出大马学校食堂禁售的13个食物与饮料组别,包括一般学生最普遍及爱吃的鱼丸、鸡肉丸、肉丸及海鲜丸及鱼饼等,引起供应商及经营者巨大回响,要求收回指令。

据了解,教育部属下日间学校管理组是于本月17日发出公函予马来西亚海产加工公会及其他业者举行对话,解释政府为何禁止有关13种组别的食物在学校售卖。



生产及供应商就引起的争议在本月18日与教育部及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品质组举行对话,同时也提交有关加工食品的化验报告,并求当局检讨这项决定,而食品安全和品质组过后承诺会进一步探讨,以便在两周后作出定夺。依据卫生部报告,禁止加工食物,包括炸薯条、汉堡包、鱼丸、鸡肉丸、肉丸、海鲜丸、鱼饼、炸鸡块、沙爹鱼及任何食物含有这些食品在学校食堂售卖,主要是这些食品含有过量的脂肪和盐分,对学生的健康构成危害。

免摄入太多脂肪盐分

据了解,当局是以“1985年食品条例”禁止食堂售卖以上食品及饮料。当局认为,学生应该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应该吸取过量的脂肪和盐分,若长久下去,会有血压高及肥胖问题。

“我们是依据卫生部提供的食品名单,执行条例。”

他说,过去学校食堂售卖的食品分为三大类,即允许、不鼓励、禁止,现在已完全没有不鼓励,只有允许或禁止两个类别。



学校食堂禁售的13个食物与饮料组别

1) 过期食物。

2) 所有像玩具或包装里含有玩具(如戒指、图象与气球等)的零食。

3) 加工食物,包括炸薯条、汉堡包、鱼丸、鸡肉丸、肉丸、海鲜丸、鱼饼、鸡块(Nugget),沙爹鱼及任何食物含有这些食品。

4) 不健康的零食如薯片、虾片、薄脆饼干、含有虾及墨鱼味道炸片等。

5) 糖果和巧克力。

6) 加工腌制食品包括咸、酸及甜,如腌制芒果、柑皮及洋葱等。

7) 含有奶油和糖分的食物。

8) 含米粉、拉面、粿条、粥、汤等的快熟食品。

9) 冰糖果食品及冰淇淋。

10) 三合一即冲式饮品 (如三合一咖啡等)。

11) 能量饮料、草药、水果口味饮料(少于35%水果含量)。

12) 茶和咖啡(只禁止出售给学生)。

13) 含有酒精的饮料及食物。

学校食堂允许贩卖的食物与饮料组别

1) 新鲜蔬菜与沙律。

2) 不含附加物的食品,如全麦面包。

3) 低糖水果,如西瓜、白兰瓜、柠檬与哈密瓜等。

4) 营养饮料如麦片、纯牛奶及矿泉水。

李迪伟:鱼丸卡路里比炸香蕉低。

海产加工公会向教育部力争

鱼丸含胶原蛋白应准卖

针对“校园食堂禁鱼丸令”,马来西亚海产加工公会已致函教育部,要求当局允许鱼类加工食品,例如鱼饼及鱼丸,可以在学校食堂售卖。

该公会会长李迪伟接受《南洋商报》电访时指出,公会代表日前已应教育部回函邀请,于上周一出席与教育部的会议,同时提呈鱼类加工食品的化验报告给教育部。

“学校食堂允许售卖面条、粿条和炸鱼饼,鱼丸则富含胶原蛋白,有良好营养价值,因此我们要求教育部探讨此事。”

他说,鱼类加工食品,包括鱼饼及鱼丸一向是学校食堂售卖给学生食用的食品,教育部于3、4个月前公布食堂可售卖食品名单时,鱼饼与鱼丸并不在该名单内。

尽管如此,他说,由于学生消费力不高,因此对公会的会员影响不大。

“只是当局在未进行化验就禁止售卖,而且尽管鱼丸是加工食品,但不比炸鱼饼的蛋白质营养含量低,炸鱼饼的鱼肉原食材是下等鱼,需经沾粉油炸,蛋白质相对比鱼丸来得低。”

他认为,炸鱼饼在学校食堂售卖的食物名单中,因此该公会也希望鱼丸获接受在食堂售卖。

他指出,该公会于1月18日致函教育部,以要求当局允许鱼类加工食品,例如鱼饼及鱼丸在学校食堂售卖,此外上周一与教育部代表会面后,后者表示会进行化验,预料再需一至两个月。

“我们等待教育部召开会议给予答复。”

根据该公会提呈予教育部的公函,该公会认为鱼丸及鱼饼来自营养丰富海产进行加工的食品,并运用在日常食材烹调,例如面食佐料,而且通常已去除鱼骨,易于食用,此外而鱼丸每100克的卡路里比3片炸香蕉热量来得更低。

曾宪荣:应教育孩子从小就懂得健康饮食。

食品及玩具商公会:矫枉过正

“孩子在校吃什么?”

大马食品暨玩具商公会会长曾宪荣指出,卫生部和教育部不应“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将所有的零食与熟食类食物都列为学校食堂禁售的名单内,并反问“那孩子在学校应吃什么呢”?

他受访时表示,他个人赞同饮食过量会危害健康,这点任何食品都一样,也认同在零食方面应克制及减少在学校售卖,但禁止熟食类食物如鱼丸及肉丸等就有些矫枉过正。

“我认为,政府禁止学校食堂售卖不健康食物与饮料,在执行上应分阶段进行,不可过于仓促,否则可能会导致孩子营养失衡。”

应从教育着手

曾宪荣指出,即使政府强制学校食堂不准贩卖这些食品,孩子也能轻易地在学校附近的商店购买,因此这不是很明智的选择。

“据我所知,卫生部和教育部每两三年都会提出更新学校食堂的管理指南,政府也曾提出禁止饮食小贩在学校周围摆档,以及限制零食车、面包车来学校贩卖食品及饮料,但显然成效不大。

“我吁请当局应治标治本,从教育和传授知识着手,通过灌输和指导让孩子从小就懂得健康饮食;由于孩子饮食习惯的培养是家庭教育的一部分,因此也呼吁父母配合校方,协助安排与规划孩子的饮食,让他们自发地选择健康食品,这对业者亦比较公道。”

列明糖分含量

曾宪荣要求卫生部拟出的指南,供所有学校食堂参考,除了禁卖的食物与饮料组别,也应清楚列明这些食品的各种成分、卡路里含量及糖分含量,让大家有个清楚的概念。

他指出,随着时代变化,商家也推出健康、低糖或无糖零食,而不少学校食堂近几年来已开始做出改变,响应政府的呼吁售卖健康食品及减少零食,比如棒棒糖等高糖分的零食基本已没在学校食堂里贩卖。

此外,他也提及,用染色素或合成香料的饮料如玫瑰露,这种饮料的色素及糖分也很高,但在名单内并没提到禁止售卖。

独家:叶中健、陈慧芸、陈协运

独家:叶中健、陈慧芸、陈协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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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孩子若食物中毒 家长可起诉食堂业者

(八打灵再也2日讯)律师指出,如果孩子食用学校食堂售卖的食物后食物中毒,家长可起诉食堂业者。

家长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寻求金钱赔偿,惟必须证明食堂业者违反其应尽义务,导致孩子受到伤害。

律师冯吉祥提醒,对于普罗大众而言,法律程序可能过于耗时且成本过高。

他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不会太高,食堂业者也不太可能具有雄厚财力,因此最终可能只会获得一份“书面判决”。

他表示,家长也可以考虑向警方和卫生部报案,以便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1985年食品条例”和“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展开刑事调查。

他说,如果案件涉及死亡,家属可报案,要求根据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过失杀人),对食堂业者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30年监禁和罚款。

法律欠执法力度

他也说,尽管现行法律被认为全面,但由于欠缺执法力度,使得这些饮食业者可逃避对案件的责任。

“在多数情况下,初犯者只会被罚款,这只不过是轻微的惩罚,影响微乎其微,与监禁相比几乎没有威慑力。”他建议国会应该考虑修改法律,以加强处罚力度。

他举例,1983年食品法第13条文,禁止准备或出售含有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规定的罚款最高为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维护学校食堂质量卫生

地方政府受促严厉把关

州卫生部和地方议会受促在维护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方面,采取更加积极和警惕的措施。

律师巴斯蒂安表示,学校管理人员可因外部承包商未能提供符合商业质量的食物,而对其提起违约诉讼。

他补充,保持校园健康和卫生标准至关重要,它代表了社会责任的实践层面。

上周三,霹雳州卫生局证实,珠宝的泽波国小日前爆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人数多达101人,而罪魁祸首是食堂业者所准备的巧克力口味冲泡饮料和未熟的炸鸡。 

霹雳州行政议员西华尼申表示,该食堂经营者将因未能遵守卫生要求而受到指控。

案件发生两天后,再有报道指在沙巴的门巴古国中,有55名学生和3名老师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

6月,一名17岁男孩和一名两岁女孩在参加鹅唛一所学校的宗教活动时,因食用承包商提供的炒面和鸡蛋,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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