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强奸8岁继女
老翁17年后被捕

17年前强奸当年8岁继女,66岁的被告面控后被带离法庭。

(马六甲24日讯)66岁老翁被疑17年前强奸当年只有8岁的继女,即使法庭2002年3月发出拘捕令,但直至今年1月22日他才被捕,并于今日在刑事法典第377强奸条文下被控上法庭。

被告否认有罪,获法庭允许以1万5000令吉担保,案件延后至下个月21日审理。



控状指66岁的被告于2001年8月19日晚上8时30分,在马六甲冬牙峇株某住宅,强奸当年8岁的继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和最高15年,以及鞭笞。

主控官希蒂鲁威娜副检察司为了避免被告打扰案中受害人和其他证人,建议法庭不让被告保释。

她说,法庭2002年3月发出拘捕令,但执法当局今年1月22日才扣捕了被告,他担心被告获保释后,可能会逃跑。

没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说,他目前无业,由于上了年纪,他答应不会再逃跑,也愿意与法庭配合。



他说,过去17年,他没接到法庭的拘捕令,直至他被警方扣捕为止。

马六甲爱极乐地庭女法官诺玛依斯迈考量案件后,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同时谕令被告不得打扰案中受害人和证人,否则法庭即刻没收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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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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