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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公函未到手 家长忧是缓兵计
无国籍孩子入学看下周

莪仑贝鲁(左二)移交信件予教育局的官员代表。

(槟城17日讯)4名未具有大马公民身分的学生,终于获教育局“亮绿灯”,预计将于下周拿到正式公函后,就可入读小学。

不过,其中一名家长林伟汉获悉还要等到下个星期才能拿到批准信,不禁担心这会否又是一个“缓兵之计”。



林伟汉说,当未具有大马公民身分(又称无国籍)的孩子不获入读小学的新闻开始发酵后,内政部就表示,这些孩子可以入读小学,这不会成为课题。

“然而,当我带着孩子到报读的小学时,校方表示没有教育局的批准信,孩子则无法入读。”

他说,虽然教育局今早已通知校方,但还要草拟批准信予校方及家长后,才能安排孩子入读学校。

怕孩子追不上课程

“届时学校都已开课将近一个月了,孩子是否能追得上所有课程?”



他也质疑,4名孩子在下周拿到批准信后,是否就可即日或于翌日到学校报读。

他昨午特地告假,陪同孩子到槟州教育局,见证人民公正党公民计划协调员古马惹桑及槟州政府的“槟州子民计划”协调员莪仑贝鲁移交信件予教育局的官员代表后,受询时如是指出。

“我原本以为教育局在拿到信件后,会允许我的孩子提早入读,但此行又再度让我及孩子失望了。”

他说,他儿子今年已7岁了,每次儿子看到同龄孩子去上学,都会不断追问“我几时才能去上学”时,他都无法给予儿子答复。

对此,他促请教育局尽快批准及发出其儿子以及其他同遭遇的家庭的孩子的批准信,让孩子早日接受正统的教育。

莪仑贝鲁矢助孩子拿公民权

莪仑贝鲁指出,以往教育局在没有大马公民身分的孩子报读时,并没特别要求家长证实孩子的国籍。

“然而教育局今年收到指示,要求家长出示身分证明,才引发这个课题。”

他提及,虽然这些孩子已成功入读小学,但只为期两年,而且每年必须额外缴付120令吉教育费及自己购买课本。

“现阶段我们将会协助孩子报读学校,然后将尽力协助孩子在这两年内拿到公民权。”

他说,我国很多公民都面对孩子没有公民权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非大马籍公民的父亲或母亲,在孩子出生前没正式注册。

不过,他表示,如果母亲是大马公民,而非大马公民的父亲姓名没有出现在报生纸一栏上,孩子是可获得公民权的。

另16孩子等候批准

“相反的,如果父亲是公民,而母亲非公民的话,孩子就无法直接获得公民权。”

他透露,今天将有4名孩子获得入读小学的批准信,而另16名在等候批准名单的孩子,预计也将会在近期内,陆续受到教育局的通知。

他呼吁州内面对孩子无法入读小学的家长,可亲自到教育局提出申请,面对问题者可联系负责“槟州子民计划”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寻求援助。

林伟汉感谢古马惹桑在为其孩子申请公民权的过程中给予援助。

林伟汉:孩子拥大马儿童卡为何不能获公民权?

林伟汉质疑,在为其两名孩子申请公民权时,国民登记局官员为何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文,而不是较适合其孩子待遇的第15(2)条文。

他说,据他了解,联邦宪法第15(A)条文是必须获得内政部长额外批准的特别案例,但该条文并没详细列明,何谓特别案例。

“至于第15(2)条文的申请条件,则是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时,就可以通过这一条文提出申请,而两项条文之间,第15(2)条文则更适合孩子的处境及较容易申请。”

他说,基于官员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文,以致他在过去3年来为孩子申请公民权时,处处碰壁。

“更甚的是,我把所谓可证明我孩子身分的文件呈交予登记局后,对方至今都没回应。”

他提及,虽然他与太太是在孩子出生后才注册,但其孩子在出生时就已获得大马儿童卡,为何如今才面对没有大马公民权的窘境?

他说,如今其孩子已暂时获得入读小学,但只是为期两年。

他说,本身从申请到现在已3年,都没有消息,而如果2年后还无法如愿,孩子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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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专区

泰国公民权之争 弱势者被排斥

报道:笔锋

新政策旨在缩短公民申请流程,让移民取得合法身分,有助改善教育、医疗等生活条件。

泰国内阁日前批准一项政策,向超过48.3万名长期居住在泰国或在泰国出生的移民和少数民族授予泰国公民身分,解决了这批人旷日持久的身分未定问题,也缓解了因此而衍生的人道问题。

然而,这却引发批评者抗议,指为何不是按照《国籍法》取得公民身分,而是由内阁作出决议,批评这是当局为了迎合移民而作出的决定。

前参议员迪勒克立在脸书上写道,近50万名移民将享有与泰国人相同的权利和福利,并预计他们将对推动该政策的政党表示感谢和忠诚。

质疑更重视政党利益

他以充满排外的语气表示,他们现在将有权在选举中投票、参加选举和担任政治职位、成为政党成员、成立政党以及在全民公投中投票,质疑当局是将政党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他还写道,他们还将拥有土地和财产所有权、成为工会成员及建立工会的权利。

符合人权与平等原则

针对批评,内政部发言人黛素丽表示,该政策旨在简化和提高泰国公民身分申请的效益,并符合国际人权原则和政府促进平等的权利。

副首相兼国防部长蓬探也反驳了有关该政策是为了取悦移民的批评。他坚称,该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和便利泰国国籍的申请流程。

2人都表示,政府是依法行事,如果任何获得泰国公民身分的人后来被发现对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内政部可以根据《国籍法》撤销他们的公民身分。

受益于新政策而获公民身分的人群中,有约34万名是1984年至1999年间以及2005至2011年间在泰国生活和工作的移民,另外约14万人则是少数民族所生的孩子,他们一般住在偏远部落,因此申请公民身分面对种种障碍,也导致他们无法享有诸如教育、医疗等基本福利,衍生人道问题。

国安会提出这项政策加快了向居住在泰国的少数民族授予法律地位的进程。

泰国首相佩通坦此前表示,泰国共有82万多名此类人士,其中48万多名正在等待身分确认。如果不采取新措施,处理他们的身分申请可能需耗时长达44年的时间,一些人到死亡都无法获得公民身分,一些团体呼吁加快公民申请的进程。

当局提出的新政策将简化资格审查,使申请人能够自我证明其资格和犯罪纪录,而不必接受多个机构的冗长调查。因此,新政策是符合普世价值、重视人权的举措,也能使到这群人可以自由旅行和工作,对刺激泰国经济有所帮助。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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