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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旺角案 黄之锋判刑3个月

黄之锋(档案照)

(香港17日讯)根据报道,香港学运领袖黄之锋因2014年占领旺角期间未遵从禁制令离场,香港法院17日以藐视法庭罪判处3个月徒刑,这将是他第二度因学运入狱。

针对藐视法庭罪,21岁的黄之锋之前已认罪;他因另一件与“雨伞运动”有关的案子被判刑6个月,正在上诉。



黄之锋在聆判前表示,对于自己的行动不后悔,还说“他们可以禁锢我们的身体,但无法禁锢我们的思想”。

2014年占领旺角运动被清场后,37名示威者因未遵从禁制令离场,被控藐视法庭罪。法官17日判决共有20名被告的案件,判处学运三子之一的黄之锋3个月、黄浩铭4个半月,岑敖辉则被判缓刑。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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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宣判 戴耀廷判10年最重

(香港19日讯)民主派初选案是香港首件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本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香港01”新闻网报道,其中带头的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政府。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被控《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其余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

据报道,有罪的45人19日上午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戴耀廷、邹家成判刑最重,分别为10年及7年9个月有期徒刑,其余何桂蓝、赵家贤等被判7年,区诺轩6年9月,其余被告约51个月起,即约4年以上。

其中,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他返回羁留室前说“我爱香港,再见”;判刑53月的冯达俊则露齿笑。

该案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他们在此前的裁决中指出,戴耀廷2020年3月筹划“35+计划”时的用意非常清晰,即“利用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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