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证人:推向墙壁
“黄强在厕所强奸受害者”

黄强于去年10月11日面控。

(吉隆坡15日讯)轰动体坛界的国家跳水队性侵案今日开审,证人指受害者是被中国籍教练黄强叫到厕所内,被对方推向墙壁,被迫跟对方发生性行为。

证人医生今日在庭上供证时称,据受害者陈述,被告黄强把受害者推向墙壁后,就把生殖器官放入受害者体内。



她称,虽然事情是发生在去年9月26日,但受害者超过72小时,即在10月2日,在某人陪同下才到医院检查验身。

“当时我发现受害者私处有伤痕,但因为她是逾72小时后才来检查,所以我不确定该伤痕是否在案发时造成。”

她补充,若在72小时内被迫发生性行为,受害者私处会红肿及疼痛。她声称,当时受害者是向一名值班医护人员叙述被性侵后,她才深入检查受害者私处和伤痕。

询及受害者情绪,她指受害者虽有恐惧,但还能回答问题及配合检查,她过后再次向受害者重复提问,让后者有些生气,但对方仍能控制情绪。

她指受害者也有向她透露,曾在案发前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但她无法确认受害者案发后是否还有进行性行为。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为诺拉杜拉,主控官为哈菲莎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及受害者代表律师赵伟亦有出席聆审。

身穿黄衣的黄强今早9时就在庭内等候,期间黄强保持低调,在休庭或上厕所时都戴上墨镜、帽子和口罩,刻意避开摄影镜头。

此案于早上10时开审,至下午4时,共有4名控方证人供证,分别是妇产科医生、化验局代表和2名警员。

法庭谕令任何媒体都不能公布或曝光受害者和证人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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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强涉强奸无罪释放 控方撤回上诉

(布城24日讯)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在涉嫌强奸女队员一案中获判无罪释放后,控方今天撤回针对有关判决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

主控官哈宁副检察司对上诉庭三司说,控方撤回针对黄强无罪释放裁决的上诉,并已于本月2日入禀中止上诉通知。

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随后撤销上诉,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莎及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

38岁的黄强来自中国,他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又1个月的女队员。2018年4月9日,地庭因控方无法证明黄强表面罪名成立,裁决黄强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提出上诉,高庭于去年10月31日宣判黄强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不过,去年1月31日,地庭重审时基于辩方挑起合理疑点,再判黄强无罪释放。

今年2月20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控方上诉,维持地庭裁决。

黄强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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