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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奉养父母可行吗?/黄子伦

当我们在讨论这项议题时,应该把重点放在能不能通过立法,去减少老人家被孩子弃养的案例,而不是要去论证到底能不能维护孝顺的意义。

因为一个价值观要动用法律来强制落实时,已是宣告它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不复存在,或者它的意义已经大不如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65岁或以上的人口在2017年总共是200万,占据总人口的6.2%,而他们预测这个比率将会在2020年上升到7%,那时我国就会踏入所谓的老龄化社会。

我们也许都听说过,以前的人有能力奉养父母,而现在的人却做不到。因此,很多人会感慨现在的子女越来越不可靠,人心不古。

不过,这句俗话却忽略了大环境的变迁,例如:社会竞争激烈程度、人类寿命的不断延长、孩子的养育费用高企以及医药费用的双位数涨幅。在重重压力下,说现在的孩子不如以前般孝顺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而且有另一问题,我们目前缺乏明确的数据来证明有多少比率的老人家是被弃养。在没有办法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只是单纯地看到有很多老人家被弃养就要讨论到立法这个部分,我认为是过于草率。

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不孝子,很多老人家被弃养的主因,就是孩子的经济能力无法负荷或工作时间分配上忙不过来。而这群孩子很大可能是属于社会低收入阶级,如果立法去强迫这些孩子奉养父母,搞不好会使得更多的老人家在家里被各种暴力对待,哪怕只是言语上的冷暴力也是一种伤害。这,恐怕不是法律可以管得着的层面。



亲子关系倾斜

除了这些,我认为立法奉养父母还有一个副作用,就是会导致亲子关系进一步倾斜。因为一个孩子到底是不是孝顺,是父母说了算,也就是说父母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却拥有着最终审判权的家庭法官。在这个权利极度倾斜的情况下,很多孩子的隐私权、行动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都是任人鱼肉的,哪怕他已是到了可以投票选择国家领导人的年龄。

因此,我认为比较健康的亲子关系应该是那种“你对我好,我也会对你好”的双向关系,而不是告诉孩子去遵守“不管你的父母对你有多糟糕,你都应该孝顺他们”的顺从关系;而且孩子要是长期生活在第二种关系里,会很容易造成他们日后的人际关系出现扭曲,认为自己是亏欠了他人,成了人见人欺的沙包。立法奉养父母,恐怕只会让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

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意识一个更严重的趋势是,社会的老龄化是越来越普遍,老人家的赡养费/退休金已成了很多国家的财政梦魇。为了避免这个危机,我们更应该鼓励老人家学习更多的技能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延迟或放弃退休的打算,而不是靠自己的奉养。我已和自己说了,很有可能需要工作到75岁才能退休。

总而言之,小至家庭关系,大至整个社会的养老制度,孝顺作为一个价值观来倡导其实还可以接受,但如果要走到立法这条路的话,并不是想象中这么可行。

黄子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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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奉养父母宜从长计议/碧澄

如今的社会,外头得严防诈骗,因为骗子到处都是;里头则有不肖子,让你无法安度晚年。不禁令人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近日竟然有为人子女者把老父抛弃于楼下,为的是能够好好地回乡享受佳节。

为了惩治弃养年迈父母的子女,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艾曼阿蒂拉不久前曾在下议院回答有关问题时透露,政府可能于明年向国会提呈法案,惩罚不孝的儿女。

国家步入老龄化

这项法案,也为了应对国家步入老龄化阶段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到了2030年,国内将有百分之十五以上的人口属于乐龄人士。

这项建议,原则上受到大众的赞同,认为是需要的。不过,有识之士则不忘提醒有关当局,该项法令的细节必须经详细的研究后才可通过,以免引起其他问题,使法令不能有效地执行,无法达到所预期的目标。

所谓奉养,基本上包括对父母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关照。物质上的,需用到金钱,精神上如嘘寒问暖之类的,则发自内心。

实际上,后者对老人更为需要,但外人或当局不易评估。

涉及金钱方面的付出,如一名老者有两名以上的子女,可根据子女人数及各人的经济能力分担,相信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老人只有独生子女,责任就得由他或她一肩挑起。若是双亲同时需要奉养,经济又不许可,就会令他或她十分为难。

目前的社会,日常的基本开销比以往多了不少,尤其是生活在都市的人,生活费用高,要是收入有限,应付个人和家庭的各项开支(特别是子女的教育费)已捉襟见肘,再加上父母的一笔可观开销,可就百上加斤了。

遇到这种情形,政府应当给予子女体恤。政府可在两方面予以协助,一是多设立收取可负担费用而较有水平的养老院,二是改善政府医院的行政与设备,让老人家获得及时的医药治疗。

子女的生活方式或职业需求,无法与父母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是现今都市社会的一般常态。有些老人与子女存在严重的代沟,不容易融洽过日子,所谓“相见好,同住难”。其中一些老人,没跟着时代社会的脚步走,动辄闹别扭,往往影响子女的工作与作息。

因此,私人疗养院、诊疗所或医院依然需要。私人疗养院的收费要合理,诊疗所或医院的医药费需要作出适当的调整,避免压断其子女的腰肢。

有鉴于此,奉养父母的课题需从三方面考量着手:一、子女;二、父母;三、政府当局。

子女本着爱心、经济情况等以适当可行的方法奉养父母。

父母要体恤子女的苦况,不可要求过高,同时尽量降低身分,与子女和睦相处。千万别凡事依靠子女,自己什么都不理。他们也应及早“未雨绸缪”,最好储蓄些老本,注意体健,轻便事情力求自理,更要设法克制自己的情绪。

“终身学习”有寄托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时刻不忘“终身学习”,以便身心有所寄托,以免终日无所事事,胡思乱想,以至本身辛苦,又扰乱子女和其他家人的生活常规。

政府方面,不可把奉养父母的责任全放在子女身上,爱心社会除了关怀老幼,也不应一味责怪年轻的一群。

政府长久以来,在教育、医疗卫生、人民福利等领域已打好福利国基础,若能在疗养院或医院方面加把劲,那就更为完美了。

要是政府从打贪、不浪费和节约得来的资金投在老人的福利上,相信不会加重当局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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