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狼父奸女监115年30鞭

(关丹20日讯)狼父涉嫌在亲生女儿16至20岁期间,干下乱伦及强奸她的兽行,今日被带上关丹的两个地庭控以总共5 项乱伦和强奸罪名,他认罪不讳,法官判他罪成,监禁115年及鞭笞30下。

不过,由于被告的乱伦及强奸罪是在两个法庭被控,而乱伦判决(监禁40年)及强奸判决(坐牢75年及鞭笞30下)没分开执行,意即被告只需坐牢75年及鞭笞24下(在法令下,一个人被鞭笞极限为24下)。为保护受害者,故隐被告姓名。



护母妹遭蹂躏

这名丧尽天良的父亲每次完事后,还威胁受害者保密及必须随传随到,满足他的兽慾,否则将把狼爪伸向另一名女儿,受害者为了保护妹妹,一直哑忍。

她甚至曾离家出走,但最终为了母亲及弟妹,只好返家继续面对被凌辱的日子。父亲一再施狼爪,她从未成年开始就受害至成年,最后忍无可忍报警。

控状指她于本月6日凌晨1时逃离家园,向警方举报父亲。

被告是住在北根甘榜特巴的一名53 岁渔夫,他从4年前女儿16 岁时开始就强奸她。



母亲不敢声张

被告每次皆借口要求受害者到北根的彭亨河协助他捕鱼,在该处的一间竹屋内干下兽行。

受害者有一次在被父亲殴打后,即向母亲(42岁)投诉,可是其母长期来受到被告的欺虐,不敢声张,对女儿的求援爱莫能助。

被告今日在关丹的2个地庭,分别被控2项乱伦罪及3 项强奸罪。

首2项乱伦案中,被告被控于2013年10月20日,及2014年10月24日晚上8时30分,在北根甘榜特巴彭亨河旁的一间竹屋内,对当时16岁的女儿犯下乱伦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

地庭针对这2项控状,判被告每项罪状监禁20年,刑期分开执行。

另3项强奸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9月14日及22日,及10月3日晚上8时30分,在相同地点强奸现年20岁的女儿,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过10 下。

被告认罪后,被判每项罪状监禁25年及鞭笞10下,刑期分开执行。

两庭的承审法官分别为拿督乌纳查及茜蒂阿米娜,并由沙鲁依山副检察司及哈雅迪副检察司主控。

虐打妻小 全家畏惧

被告在法庭上声称忘了自己的出生日期及身分证号码,但被询及是否认罪时,却不假思索表示认罪。他求情时指出,希望法庭轻判,指本身为渔民,月入只有600令吉,却要负担7个人的生活费。

两位主控的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重判,因被告犯下重罪。

他们指出,被告身为人父,应给予女儿父爱、关怀及保护,同时成为女儿学习的榜样。

“但是被告不但没这样做,反而侵犯女儿,同时也对妻子拳打脚踼,使一家大小都怕他,活在畏惧中。”

他们指出,被告已50岁,在第376B乱伦条文下,被告无法被判鞭笞,因此,恳请法庭给予监禁重刑,刑期也分开执行。

“但在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下,鞭笞不受年龄局限,被告可被判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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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涉强奸10岁女童 2军人被控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涉嫌在万捷县一间住家内强奸10岁女童的两名军人,今日被押往哥打峇鲁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两人过后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为马哈迪依斯迈(39岁)与艾查哈基(20岁),他们被控于2023年4月某日的白天,在万捷县的一间住家内,强奸当时年仅10岁8个月的女童。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10年至20年监禁及鞭刑。

不过,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玛芝达及莫哈末费道斯。

此案的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受害者尚年幼仅10岁。

莫哈末费道斯则向法官要求让其当事人被保释,因为也是公务员的当事人除了之前到万捷警局自首外,也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他说,其中一名被告即将在明年退休,并且还需抚养4名正求学的孩子。至于另一名当事人则刚完成军训,明日将到新工作地报到。

之后,法官艾哈迈德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被告在保释期间,须每月前往警局报到,并且不得骚扰证人。

法官择订此案于2025年2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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