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撞拖格罗里酿1死13伤
长巴司机被控鲁莽驾驶

司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被控。

(金宝7日讯)涉及“双层长巴2罗里连环撞1死13伤”案的41岁长巴司机,被控鲁莽驾驶导致一名女乘客死亡。

司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2年及最低5000令吉罚款。



副检察官温国晨(译音)提议以1万令吉保释及将司机的驾照交由法庭处理,直到案件审理结束。

被告律师诺拉菲卡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并指被告是家中唯一养家活口的人。

她指出,除了被告的妻子,他还需照顾介于1岁半至12岁的4名孩子。

由涉案司机驾驶的双层巴士于周三凌晨5时4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294.7公里靠近务边处,撞上一辆运载废铁的拖格罗里,尾随的货柜罗里疑来不及煞车而猛撞巴士尾部,导致1死及13人受伤。

推事诺法依扎准许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于12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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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吊销长巴公司营运 陆兆福否认少年触电案滥权

(布城7日讯)18岁少年在长途巴士内用插座为手机充电而触电身亡事件,引起政府高度关注,涉案长巴公司因无法通过陆路交通局的2010年陆路交通业者安全与健康作业准则(ICOP)稽查,因此,当局将吊销该公司的营运。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该部已成立一支专责小组,并指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尽速暂停涉案长巴公司的营运,以利陆路交通局展开后续调查。

“ICOP稽查已完成,他们(长巴公司的稽查)确实无法过关,陆路交通局将转介至APAD,因为吊销的工作是归APAD的权限。

“因此,APAD将发出对付信函,为期一段时间,但在这期间他们仍然可以向部长办公室提出上诉。”

他今日出席交通部的常月集会后,受记者询问时这么说。

陆兆福也驳斥马华青年团署理团长张佑铨的指控,否认本身和交通部滥用权力,即时暂停涉案长巴公司的营运。

“首先,他们没有做足功课,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说吊销这家长巴公司的营运,而非公司执照。”

张佑铨昨日抨击陆兆福,在少年使用巴士插座触电死亡案件上,作出要吊销巴士公司营业执照的决定显得太过武断,并形容他在还没搞清楚起因而滥用部长权力吊销巴士公司执照。

陆兆福则说,该部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依法办事,现有的程序也是按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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