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脑瘫女开网店

在中国山东临沂市谭庄村,行动不便的21岁女子王颖在住家通过网络,与旗下网店的客户交流。



王颖出生时患轻度脑瘫,终身需坐轮椅。但个性倔强的她在2013年开始自学电脑、网络、网店等知识。在当地残联“梦想小镇”帮扶平台的支持下,王颖开设网店。目前她拥有相对稳定的客源,以及百万元的年营业额。(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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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专栏

以“汗水”换股权,可以吗?/刘健辉

问:
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个有关合伙生意的法律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打算以合伙生意(Partnership)的模式来经营我们的网店生意。

我们把大部分的条件都谈妥了,只有一点有些分歧。

就是如果其中一方不打算出钱但是会以付出、工作来换取股权,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还是法律有规定一定要有合伙协议书(Partnership Agreement)?

答:

在马来西亚,很多新的企业会选择合伙生意的模式,这是因为合伙生意比起私人有限公司的确方便很多,因为不需要呈上审计报告和比较宽松。

合伙形式百变

其实,合伙生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组成的商业实体,合伙人是共同拥有企业并分担利润和损失。

合伙人对于合伙生意的贡献可能会在类型、金额甚至是形式上有所不同 。最普遍的是现金或金钱、甚至是合伙人的创意或”汗水股权”(合伙人在工作中投入的时间)。

因此,合伙人股权不一定是每个合伙人都以同等的现金贡献。相反,合伙人可以对企业做出同等的贡献并拥有同等的所有权,但“贡献”可能就会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

很少能100%公平

由于合伙人往往具有不同的优势和责任,因此从财务角度来看,合伙关系很少是完全或100% 平等的。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合伙人之间一定要拥有一份合伙协议书,但是合伙协议书在双方的合作关系和生意的经营上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这是因为合伙协议书可以明确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的贡献、利润和损失的分配方式,以及有关所有权和管理的其他细节。

倘若没有合伙协议书,那么你们的合伙生意将会受管辖于相关的法律(包括1961年合伙生意法令等等),这包括合伙人的平等权益和每一位合伙人都有连带的(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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