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呈240建议纠正问题

(吉隆坡27日讯)今日在国会提呈的2016年第二系列总审计司报告共提出了240项建议,以纠正联邦和州政府相关问题。

国家总审计司丹斯里玛蒂娜博士说,其中74项建议是针对部门、机构或联邦法定机构活动的建议;36项针对政府管理的公司和联邦政府机构130项针对部门、局、机构和州政府管理公司。



她在声明中说,此审计报告共执行了19次绩效审计和8次政府管理公司的审计。

“州级别上,进行了25次绩效审计和11次对州政府管理的公司审计。审计涉及各领域,包括项目管理、建设、维护和提升、采购和公司管理。”

审计145财报

她指该报告包括确认联邦法定机构的财政报表、联邦基金、信托账户和其他机构,政府公司和联邦政府机构的管理,及州政府和机构在2016年的财政报表和财务状况。

玛蒂娜指出,今年总审计署对145个2016年财报进行审计,分别是133个联邦法定机构、10个联邦基金和信托账户及另两个机构。



该署也对126个财报给予无警告式的建议;12个给予重点强调的无警告式建议;4个是给予警告性的建议及1个相反意见。

截至今年9月15日,仍有2个财报仍未被确认,因对方延迟提呈财报和支持文件不齐全。

针对310个州政府和机构的财报审计,她指当局共给予287个财表无警告式的建议。当局也给予8个财报‘重点强调’的审计建议,另给予15个财报警告性建议。

“还有8个财报仍在审计过程,因有关机构迟交财报及支持文件不齐全。至于剩余3个财表,有关机构仍未提呈给该局审计。”2016年第二系列总审计司报告即日起可到总审计署网站浏览(http://www/audit.gov.my)。 

沙巴乡区电供计划延误2年赔偿156万

乡村及区域发展部于第10大马计划在沙巴策划推行的3年乡区电供计划,惟计划下多项电网工程进展延误,一些工程甚至延迟2年,影响整体的电供计划。

2016年第二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截至去年杪,沙巴共有24项电网、6项太阳能混合电力系统及3项输送电力的工程,全部33项工程的承包费用是21亿9600万令吉。从今年3月至6月进行的审计发现:

(1)8项完成的工程,其中一项因延误2年完工而被追算和鉴定赔偿高达156万令吉。

(2)4项供应6891户住家的电网工程,只完成2332户。

(3) 装置电线的服务只达到60户,未完成的高达343户。

(4)因为缺乏人力,监督电网工程缺乏效率。

总审计司建议乡村及区域发展部与涉及推行工程的相关机构协调,拟定工作架构,包括与沙巴乡区发展部、县署及联邦发展局合作,避免延迟的问题发生。

扩建爱极乐公路延误1年

耗资2亿8667万令吉提升马六甲市内爱极乐至马六甲国际贸易中心(MITC)的公路,因管理工程效率问题,需延迟超过1年(446天)完成。 

2016年第二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这工程是由Isedecor Bina有限公司通过财政部公开招标获得,工程于2014年3月17日展开,预计今年3月完成。

报告指工程获得政府批准延长完工期限后,需在明年6月5日前竣工。

这工程主要是把全长5公里进入城市的道路提升成为来回4车道,包括兴建2座高架天桥。

报告指工程虽有定期监控,但弱点在于价值管理、咨询顾问的委任和实际进展的表现,影响了工程进度。

总审计提醒需关注事项是征用土地、基本设施绘图及重建回政府的资产不详细,因为它造成提升道路工程延误。

此外,测试有关两座高架天桥并没遵循工程规格,缴付190万令吉予Mega Jati咨询顾问公司作为移走基本设备的费用是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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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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