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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供水机构无法定地位
中央决定水费价格

杰瑟尼重申中央政府“是决定”大马供水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机构。
杰瑟尼重申中央政府“是决定”大马供水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机构。

(槟城24日讯)槟州供水机构总执行长拿督杰瑟尼举证,根据2006年水务业法(655法令),中央政府是批准马来西亚水费和收费的机构,因此,马来西亚供水服务价格和收费是由中央政府决定。

他说,2006年国家水务委员会法令(654法令)授权国家水务委员会就有关水费检讨的申请,给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部长建议;部长负责制定供水服务收费水平。



他根据各印刷及电子媒体的新闻报道,反驳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称中央政府不决定任何州属的水费的报道是存有误导性的。

他说,在没有中央政府的批准下,槟州供水机构没有法定地位决定水源保护附加费价格或者在槟州落实检讨水费。

他是于今日中午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在场者包括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博士、槟州行政议员曹观友、罗兴强、国会议员兰卡巴、卡斯杜丽以及浮罗池滑区州议员叶舒惠。

他说,槟州供水机构是于今年4月28日首次向国家水务委员会提交检讨槟州水源保护附加费的申请,将家庭用户超过3万5000公升用水量的每1000公升用水量附加费调整到1令吉。

他说,槟州供水机构根据该委员会的要求,就旨在降低人均用水量的水源保护附加费检讨建议,作出另外5次提交。



他说,最近一次提交给国家水务委员会的日期是11月20日,槟州供水机构正等待该委员会对有关申请以及给予部长的建议作出答复。

他说,若无需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供水价格与收费,需要部长在内阁提出讨论以及获得批准后,呈交国会宪报,槟州供水机构就不必等待国家水务委员会的回应或等待部长所制定的新条规。这个案例清楚证明中央政府是决定大马所有州属包括槟州的供水服务价格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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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里尔:供水机构财务受冲击 槟州水费回扣不延长

(槟城11日讯)槟州基本设施、交通及数字事务委员会主席再里尔宣布,槟州政府无意延长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水费回扣措施。

该措施为期6个月,为用户提供首1万公升水量的费用回扣,总额预计达1100万令吉,但已对槟州供水机构的财务状况造成冲击。

再里尔指出,尽管槟州今年2月调整了水费,但居民用水量依然居高不下。

“今年直至6月,州内的每天平均耗水量为8亿8700万公升,与去年同时期的每日平均耗水量8亿7700万公升相比,有所增加。尽管槟州水费已作出调整,但州内家庭用户的水费,还是低于营运成本。”

他在槟州议会回答柏淡州议员拿督斯里理查马力肯提出的书面询问时,表示去年槟州供水机构给予的水费津贴高达1亿1600万令吉,减低B40群体的负担。

另外,他说,今年8月9日在槟州秘书署举行的一项会议上,在接获霹雳州政府发出霹雳槟城供水计划的意向书草案后,槟州政府就表明要尽快落实供水计划的意愿。

他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10月份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中央政府批准在北霹雳吉辇综合绿色工业园建设滤水站,以推进霹雳槟城供水计划。再里尔指出,该计划需获得中央政府批准和融资支持,目标最迟在2025年开始实施。

“霹雳槟城供水计划需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及融资,以便该计划可以在最迟于2025年就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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