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养了女儿19年就这样没了
见前男友后 她坠下丧命

死者何倩宜从大巴窑8巷第225座组屋坠下丧命。(图:新加坡《新明日报》)

(新加坡6日讯)19岁少女疑走不出情伤,清晨约见前男友后坠下丧命。父亲受访感叹说:“养了女儿19年,就这样没了,她太傻了……”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这起悲剧发生在昨天清晨5时许,地点是大巴窑8巷第225座组屋。死者是19岁的少女何倩宜。



据了解,死者与前男友清晨5点约谈后,不知何故想不开,从11楼坠下丧命。

记者走访时,居民纷纷表示,清晨时分听见一声巨响,之后还传来了阵阵的嘶喊声,不少人因此被惊醒。

记者走访死者住家,死者父亲何海陆(57岁,小贩)独自一人在家痛哭,不停地擦拭流泪。

女儿前男一直道歉

何海陆受访时说,女儿前男友昨天亲自到宏茂桥一带的摊位告知噩耗,夫妇俩才知道女儿出事。“太太一直在哭,女儿的前男友则一直向我们道歉,也当场痛哭。”



他表示,女儿性格倔强,太太因为两人太年轻,一度反对他们交往,不过女儿坚持要和对方在一起,万万没想到会分手。

“分手后,女儿胃口差,瘦了很多,这次相信是为了前男友才会想不开。我养了女儿19年,没想就这样没了,她实在太傻了……。”

警方证实,警方昨早5时55分接获通报,19岁女子被发现在组屋楼下一动不动,医护人员当场宣告不治,目前在调查这起非自然死亡案。

死者父亲何海陆难忍丧女之痛,哭得眼睛通红。(图:新加坡《新明日报》)

责怪男方没用

何海陆难过表示,女儿已过世,责怪男方也没用。

“若对方(前男友)要来吊唁,我也不会赶他走。”

他也表示,女儿从小脾气硬,太太总是对她有求必应,最疼爱的就是她,全家都睡床垫,只有宝贝女儿睡床。

死者灵堂位于裕廊西61街第647座综合亭,将于后天出殡。

前男友悲恸嘶吼

死者在面前坠楼,前男友悲恸嘶吼:“为什么要这么做?”

住在三楼的许先生(39岁,公务员)透露,他昨天看见一名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旁边有一名青年则大声哭喊,仿佛是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目睹这一幕,许先生赶紧报警。据了解,青年就是死者的前男友,他随后也拨电给友人求助,神态哀伤又惊恐。

儿子全天哭个不停

前男友父亲表示,儿子情绪不稳定,痛苦一整天,担心他的心理状况。

记者走访前男友住家时,他的父亲许先生(54岁,散工)表示,他昨早5时左右起身上厕所,看到儿子正要出门。

“他当时刚回家不久,相信是接到前女友打来电话约谈,所以出门的。”

许先生说,儿子全天哭个不停,朋友也轮流带他到熟食中心用餐,给予安慰。“他甚至流露出轻生的念头,让我十分担心。”

交往不到半年分手

分手已两个月,不知为何深夜约见。

许先生表示,儿子与死者交往不到半年后,大约2个月前分手。

“他们曾在我家吵架,我们夫妇也一度苦口婆心相劝,说感情问题不能勉强。”

据称,死者一度在前男友家人面前表示要分手,至于为何分开后又上门约谈,目前则不得而知。

父母应和孩子多沟通

翱翔辅导中心高级辅导员邬润清受访时说,若孩子因情感问题情绪出现异常,父母需更注意,在旁扮演支持者的角色,安抚孩子的情绪。

“父母应尽量和孩子多沟通,确保他们知道自己始终是关心他们的。”

若年轻人察觉自己有负面想法的话,也可以找长辈或好友或辅导员倾诉,抒发悲观的情绪。

“上述案子的情况,前男友可能已受到极大惊吓,也可找辅导员谈谈,确保情绪稳定无心结,否则以后的恋情或会有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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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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