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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件审讯】指前CEO证词属“传闻”
沙菲依吁传召刘特佐

(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指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的部分证词是“传闻”,并吁请控方传召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出庭,才能证实证人供词的真实性。

他说,若法庭接纳“传闻证据”,或导致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审判。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迈入第12天审讯,控辩双方今日针对辩方指沙鲁阿兹拉的部分证词属“传闻”一事陈词。

证词引述刘特佐谈话

沙菲依陈词时说,由于沙鲁阿兹拉的书面证词内,提及刘特佐是根据纳吉所说的话再向他转述,因此这一情况已构成“多重传闻 ”。

“他(沙鲁阿兹拉)不能引述刘特佐说纳吉已和我(刘氏)谈到,因此你(控方)一定要传召刘特佐。”

沙菲依说,既然警察总长之前指警方已掌握刘特佐的下落,因此控方应传召刘特佐出庭,以验证沙鲁阿兹拉证词的真实性。



哥巴斯里南:非传闻

另一方面,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在陈词时反驳辩方,指沙鲁陈述有关刘佐特说辞的证词并非“传闻”,而控方有权证明被告纳吉不是也不会是被刘特佐误导。

法官柯林劳伦斯最终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说,他将在控方完成举证后才对此事作出裁决。

沙鲁阿兹拉为控方第9名证人。

登投资机构获资助 7万元没还刘特佐

沙鲁阿兹拉今日在法庭上宣读书面证词时指出,刘特佐曾出资7万令吉,作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用于提高公司股本的资金,以符合发行债券的资格。

他说,TIA当时需要7万令吉的资金提高公司股本,不过TIA没有该笔资金,于是他向TIA顾问刘特佐反映此事,并告诉他这事有些迫切,TIA需要履行这项要求,以发行债券。

“我向刘特佐反映上述事情后,个人银行户头于隔天就有一笔7万令吉的汇款,汇款是以现金的方式汇入户头。

“我随后将7万令吉资金,以董事贷款的形式交给公司,让公司把该笔资金交给公司委员会,以提高公司股本。

“之后公司从债券发行中取得收益,并将钱付还给我,于是我告诉刘特佐我要把钱还给他,他说:‘迟点、迟点’。”

沙鲁阿兹拉说,之后他没有再问刘特佐,而他将上述7万令吉用于慈善用途,赞助一群孤儿到国家文化宫观赏一场演出。

沙鲁阿兹拉是控方第9名证人。

TIA提高资本至10亿

回教中期票据暂停发刊

沙鲁阿兹拉说,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下的一份“表格28—增加股本通告”的文件显示,TIA获准提高公司资本,即从10万令吉提高至10亿令吉,该份文件志期为2009年5月15日。

证人说,上述表格由TIA公司秘书林宝成(译音)签署,而公司整体所增加的股份配额分为2个级别,分别是9亿999万998股普通股和2股优先股。

时任元首谕令签字

沙鲁阿兹拉说,他是于2009年5月22日,接到登嘉楼行宫突如其来的通知,时任国家元首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谕令他和TIA指导委员会成员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立即前往登嘉楼行宫觐见陛下。

他说,当他前往觐见苏丹米占时,苏丹米占向他展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董事东姑拉希玛已经签署的决议,并要求他签署该份决议。

“我记得陛下说‘请签署这份决议,如果你要阅读(这份决议)就阅读。’当时我见到苏丹米占表情愤怒,感觉有所不妥。

“我望向依斯米,完全没有说话,只是好奇为什么苏丹米占那么生气,以及要求他签署这份决议。”

沙鲁阿兹拉说,他很快的看了这份决议,发现决议和要暂停和展延发行回教中期票据(IMTN)有关,直至该份决议中所阐明的条件获得遵守。

闻苏丹提及“不三不四者”

沙鲁阿兹拉指出,他对苏丹米占要求他签署该决议感到惊讶,因刘特佐早前曾告知他,苏丹米占并没有阻止发行回教中期票据。

他说,这是他首次从苏丹米占获知,登州政府有为发行回教中期票据一事设下条件,因刘特佐身为TIA顾问,以及苏丹米占和纳吉的协调人,并没有事先告知他相关条件。

沙鲁指出,他和依斯米在苏丹米占的谕令下签署该份决议,但他们并没有取得相关副本,随后也在惊讶的情况下,被要求立即离开登嘉楼行宫。

“我们没有获机会去做出任何解释,即使回教中期票据已订立有效协议。”

他说,当天他听到苏丹米占提到“不三不四的人”,不过他不确定苏丹米占所指的人物。

他补充,当时他并不知道TIA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争议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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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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