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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垃圾倾倒太湖西山
3人坐牢4至5年

垃圾山散发恶臭,严重污染疏于一级保护区的太湖。(中新网)

(南京31日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今日对太湖垃圾倾倒案作出了一审宣判。3名被告因涉嫌诈骗罪、环境污染罪(属“严重污染环境”)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2016年7月初,一座超过2万吨的巨型垃圾山突然出现在了苏州太湖西山岛的岸边。整座山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电子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堆积而成,高达7、8米,散发恶臭。



垃圾倾倒地属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且距离金庭镇取水口直线距离仅2公里,邻近太湖寺前取水口。涉案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约527万4000令吉),另因被污染场地覆土复绿产生约22.5万元(约14万3300令吉)环境修复费用。

苏州市检察机关查明,2016年1月,被告孙秋林虚构能承揽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宕口填埋工程的事实,以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昆山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王菊明、陆小弟25万元(约15万9000令吉)。

当年5、6月间,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擅自接收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杂物共计2万3336吨,并倾倒至戒毒所宕口内堆成这座“山”。另有8艘载有垃圾的船只因被及时查获而未倾倒。

新闻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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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素质法令修正案 拟调高污染环境罚款至1000万

(布城1日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修正案草拟调高污染环境祸首的最高罚款额,从既定的5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的建议,目前距离拍案已接近尾声。

环境及水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再尼乌江说:“一切准备就绪,已进入最后阶段。环境部正等待及轮候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他今天出席与环境部人员骑脚车上班活动后,受询及该修正案进度时对记者说,现有最高50万令吉的罚款显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甚至部分罪成者只需缴付最高罚款的10%,即5万令吉。

“大公司认为5万是‘小意思’,无关痛痒,但若是1000万令吉的10%,他们就须缴付100万令吉的罚款,这将起到巨大惩戒效果。”

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旨在防范、消除、控制污染,从而改善环境,监管范围涵盖5种污染,分别是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源污染、土地污染和指定废料控制。

根据环境局的记录,今年首6个月总共接获4111宗环境污染的投报,其中空气污染或公开焚烧占八成。

另外,环境部副部长拿督曼梳奥曼说,该部门已积极处理所接获的各项环境问题投报,包括从社交媒体接获的投诉。

“我们在接获投报后,会尽快回应,并转达相关单位,如环境局或水利灌溉局。除了实地采取行动,有关当局也务必向环境部呈报。”

谈到骑脚车上班活动,曼梳说,环境部是首个举办这类活动的政府部门,旨在维持环境可持续性。

他指出,该活动第一阶段会每周举办一次,为大马实现2030年成为低碳国家愿景出一份力。

今早7时开始,40名环境部人员从各自住家骑脚车出发,在布城14区Nasyrul Quran大楼集合,接着在布城机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下,一同骑车到办公室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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