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强奸 教练不认罪
5万保外 下月过堂

中国籍教练黄强涉嫌强奸国家跳水队女队员。

(吉隆坡11日讯)涉嫌强奸国家跳水队女队员的中国籍教练身分揭晓,现年35岁的黄强今日面控,惟否认有罪,准以5万令吉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11月6日过堂。

现年35岁的黄强身穿红色有领短袖T恤出庭,并在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在承审法官旺莫哈末面前否认有罪,法官也谕令被告必须交出护照,以及每个月的1及16日到警局报到,并严禁他骚扰、联络及威胁受害人与其他控方证人。



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国家室内游泳馆内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的强奸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主控官哈菲扎基于数项因素,包括被告与受害者是教练与学员的关系、弃保潜逃等风险,而未建议法官让被告保外候审。

“这宗案件也牵涉到其他作为证人的队员,控方证人,特别是受害者可能面对被骚扰的风险。

“被告已获得大马公民权,不过,他原籍中国,在中国也有家属,是有弃保潜逃的风险。”

交出护照警局报到



尽管如此,她说,若法庭允许被告保外,则控方建议法官让被告以5万令吉加2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

她说,控方也提出保外的附加条件,即被告不准骚扰受害人及证人,且不准出现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训练中心范围,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且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2次。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说,基于被告拥有2名分别6岁及1岁4个月大的孩子,加上被告也接受法庭的附加条件,而要求允许其当事人保外。

受害人身分保密

受害人的旁听律师赵伟要求法庭限制被告,不准联络或接近受害人,且要求法庭限制媒体不能公布受害人的身分,因为受害人是奥运培训队员之一。

鉴于此,法官接纳控方提出的保外条件,同时提醒被告,若违反任何一项条件,则会撤回上述条件。

“如果接获受害人或任何证人的投诉(违反条件),就会撤回保外。媒体也不准揭露受害人的姓名。”

两名相信是被告的亲友,即一名年轻女子和中年男士,今早也有出庭听审,被告被带进法庭时,也向这对男女点头微笑。

随着受害人家属在9月29日报案后,被告于本月2日中午12时30分,在国家体育馆被吉隆坡刑事调查局的一组警员逮捕。

黄强被押离法庭时戴上口罩及墨镜,避免样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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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黄强涉强奸无罪释放 控方撤回上诉

(布城24日讯)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在涉嫌强奸女队员一案中获判无罪释放后,控方今天撤回针对有关判决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

主控官哈宁副检察司对上诉庭三司说,控方撤回针对黄强无罪释放裁决的上诉,并已于本月2日入禀中止上诉通知。

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随后撤销上诉,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莎及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

38岁的黄强来自中国,他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又1个月的女队员。2018年4月9日,地庭因控方无法证明黄强表面罪名成立,裁决黄强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提出上诉,高庭于去年10月31日宣判黄强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不过,去年1月31日,地庭重审时基于辩方挑起合理疑点,再判黄强无罪释放。

今年2月20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控方上诉,维持地庭裁决。

黄强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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