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任担保人要三思!

Q:杨先生来邮表示,他在5年前做友人融资扩业的担保人,最近得知友人正面对财务困境,即将被债权人起诉破产,因此他也非常担心,若友人被起诉,自己是否也会遭殃?

杨先生问,这是否会影响他现在的生意及资产?他表示当时还有另外一位朋友和他一起做担保人。



像杨先生的情况,我相信很多读者常也面对以下的情况:“请你签个名,帮个忙做我的担保人可以吗?”、“担保人是不用出钱的!”、“因为申请贷款程序需要,所以找个人做担保。”、“你是我的好朋友, 我需要担保人,你就帮个忙吧!”

很多人总不把为亲朋戚友作担保人当成一回事,以为“举手之劳”而已,更有人以为,如果借贷人无法偿还,我帮他偿还,那么该房屋就属于我的, 所以不要紧。

如果你也是如此想法,就大错特错了。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人就得替他还债。当你在借贷合约中签名充当担保人,表示你同意为借款人摊还对金融机构的欠款。担保人将因此付出很高的代价!

要做担保人你应该先看看

◆还未签署担保契约前,咨询法律忠告;



◆经过贷款人同意,获知贷款人户口结存资料;

◆对于任何偿付给金融机构的款额,有权得到贷款人的赔偿;

◆细读和明白担保的性质。大多数人在还未了解会有何影响前便自愿签署成为担保人;

◆切勿签署一张空白或只填写了一部分的表格,或倘若你对该项交易没有财务、商业或道义上的利益;

◆若你对某个人的能力或诚信感到疑虑,切勿成为该名人士的担保人;

◆确保在贷款的条款及条件有所变化时,必须有所觉察。

你知道接下来的风险是什么?

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前,应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与各种风险:

1.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控告担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借贷人欠债余额超逾3万令吉,而作为担保人的你也无法偿还,那么你也可被宣判入穷籍。

3.单一贷款契约也能有多名担保人

如杨先生的案例,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被追讨的可能性低。其实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金融机构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4.死亡并不代表豁免担保

依据担保人契约,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若是借款人去世,担保人还是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除非有保险等的保障)

5.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5.如何抽身而退?

担保人如果要抽身而退,就必须确定贷款完整付清,贷款契约终止。

中央银行给担保人什么权利?

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会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根据大马中央银行指南,若私人贷款额为25万令吉,或较少而合约于2001年5月之后签署者,金融机构必须设法先向借款者追债。不果之后,才可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3万令吉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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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

家族企业传承的永续经营起点/周志强

周志强(理财导师)

日前在老板群中的一个聚会上,当讨论到企业传承课题时,有一名老板提出,来到这个竞争激烈的年代,企业继续生存已经是一大考验了。因此,还要必要再谈家族企业传承吗?

这心声的背后可以体会当下老板们的不容易,特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后,面对的挑战已经不再是过去同州属或者国内的竞争而已。还要面对来自海外产品竞争,甚至现在许多中国企业出海在本土落地的竞争。这现象越来越白热化。

无可否认,大环境是越趋竞争,所以最近我常半开玩笑对中小型企业老板们说,现在的中小型企业不升级转型,就像要慢慢等被市场淘汰。而积极转型升级的企业,却很可能在成功转型前,却更快速的阵亡在改变过程中。

这听起来是不是很让人揪心呢?对我而言,在两害相权取其轻是人之常情。但,与其纯粹回避风险而被动消极不改变,个人认为在知其害中,从长计议一步一脚印经历转型或升级的挑战还是较为积极性的出发。

让我们看看据美国《商业周刊》2003年的调查,美国企业的500强里有177家是家族式企业,大概占三分之一。

据统计,家族企业创造的价值目前占据美国GDP的50%,并为美国提供了50%的就业机会。由此可以看出,在美国,家族式企业的管理明显是优于非家族式企业的管理。

以上的数据是想借以让家族企业的老板们看见家族企业通过多代人不断发展和积累后,在行业内累积了深厚的资源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这种独特优势往往就是让企业生存及稳定增长的关键。

借助ESG推动传承与增长

这里我就不展开企业转型升级的讨论,不过我沿着以上思路,提出在全球对环境、社会和监管(ESG)标准日益重视的背景下,如何让家族企业传承借ESG趋势做为永续经营起点,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在传承过程中实现企业的永续发展,还能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家族利益并履行社会责任。

成功的家族企业传承中,传递的绝对不只是物质财富,更多有来自创办人及家族的文化和信念。

通过结合ESG战略,家族企业可以将这些价值观与ESG原则融合起来,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和环境责任。例如,一个以诚信和社会责任为核心价值的家族企业,可以通过将ESG纳入企业监管框架,强化其社会影响力。

最近在探讨传承课题种,我觉得可以参考中国现代家族企业为了顺利实现传承与永续经营的结合,而开始在家族企业内建立跨代委员会或顾问小组,即进行家族传承的规划,也协调企业的ESG策略(当然也可以把其他战略性策略一起纳入)。

当然,以上讲的容易,做可不简单。但与其被动被环境改变,家族企业不如让跨代包括接班人更积极配合世界趋势进行适当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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