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验出降解毒素产物
2女被告衣留VX神经毒剂

越南籍被告段氏香。

(莎阿南5日讯)2名女被告衣物,都残留VX神经毒剂!

国家化验局化学武器分析中心主任拉惹苏巴马廉告诉法庭,“金正男遇刺案”的两名女被告,在案发当时所穿的衣服皆发现含有VX神经毒剂成分及降解产物。



他指出,在女被告西蒂艾莎于案发当天所穿的无袖上衣上,发现有乙基甲基膦酸(ethyl methylphosphonic acid),这个是属于VX神经毒剂的降解产物。

他根据调查官所提供的西蒂艾莎无袖上衣,验到有VX神经毒剂的降解产物。

苏巴马廉是此案第8名证人,他说,至于另一名被告段氏香,她当时所穿的上衣,则发现VX神经毒剂及其他相关成分。

“金正男遇刺案”进入第4天审讯,拉惹苏巴马廉供证说,由调查官所提供属于西蒂艾莎的丝巾,并未发现任何VX神经毒剂成分。

但他点出,若在15分钟内仔细清洗手部,即使曾经触碰VX神经毒剂,也不留痕迹。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询及有否可能洗手后,再触碰丝巾,就没有VX神经毒剂成分留下,证人认同这个说法。

不过,在证人提出这项论述后,茜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认为,证人应针对两名被告衣服进行公开检验;唯主控官认为,公开检验有可能让VX神经毒剂在空气中碰触人体,对人体造成伤害,而持反对的意见。

拉惹苏巴马廉随后则说,若法庭要进行公开检验是可行的;而法官拿督阿兹米则建议,若要进行公开检验,要到证人的实验室。

法庭戒备警员减少

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以及印尼籍女被告西蒂艾莎周四早上7时45分,被警方车队载送至雪州莎阿南高庭大门外,再由全副武装的特警护送上5楼法庭。

尽管载送2名被告的警车前后仍有5辆警车护航,但在法庭巡逻戒备的警员已从逾30人减至约20人。

同时原针对此命案,暂时设立禁止让摄影进入法庭范围的条规已被取消,除被告前往5楼法庭期间,所有人包括媒体记者都不能越过封条外,其余时间,在法庭大厅范围都能自由走动。

不过,平日进入法庭大门的人行道依旧被封锁,但负责看守人行道的是由法庭保安人员负责,而2名被告上楼后,进入法庭大门外的车道也被解封,允许公众使用。

机场未侦测出毒剂

苏巴马廉指出,我国机场无法侦测到VX神经毒剂。

他说,要侦测VX神经毒剂需要特别仪器,而美国及英国的机场有相关的检测仪器。

VX神经毒剂特征为无色无味,在室温下会呈液状,并延迟发挥效用,一滴VX神经毒剂需耗时6天挥发。

他说,机场内并没有装置检测VX神经毒剂的仪器。

“因此即使有人把VX神经毒剂带入马来西亚,是无法侦测到的。”

他指出,VX神经毒剂甚至可通过矿泉水“转移”,难以被发现。

他指出,相较于手掌,VX神经毒剂透过脸颊更容易渗透进神经系统。

“手掌心有更厚的脂肪及少些神经,如果要像脸颊那么快速渗透到神经系统,在手掌心或许要进行26次相同的动作,才能达到一样的渗透速度。这项结论是通过实验总结的。”

苏巴马廉也说,眼睛黏膜和手掌间,眼睛黏膜更快传送VX神经毒剂,因为眼睛粘膜没有隔膜及拥有更多血管。

此外,证人说,温度会影响VX神经毒剂发挥毒效的速度。

破坏神经致命化武

一滴夺命!

苏巴马廉指出,一滴(10毫克)VX神经毒剂已足以对神经系统造成致命性的破坏。

“在皮肤接触到一滴VX神经毒剂后,必须在寻求医疗援助前,先用水清洗该部位,才能完全获救。”

他指出,若有人接触神经毒剂,会出现唾液分泌、肌肉痉挛和肌肉抽搐的症状,包括瞳孔缩小。

“VX神经毒剂就是一种化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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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吁金正男家属 认领54万遗款

(雪邦4 日讯)5年前在我国遇害的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胞兄金正男,遗下54万令吉待领。

警方促其直系家属,包括金正恩,尽快联系警方,以领取有关现款。雪邦警区主任万卡马鲁助理总监发文告,证实此事。

他指出,警方不接受声称代表金正男家属的代理或“中间人”,代为处理及领取该笔款项,只能是死者父母、妻子、儿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家属。

他希望死者的亲属见报后,致电查案官莫哈末安努亚016-435 8222,以便在即日起的6个月内认领死者的物品。

2017年2月13日,以假名“金哲”入境我国的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准备乘搭飞机前往澳门时,遭两名女子朝他脸上喷射毒液,他数分钟后昏到在机场诊所,送院途中去世。

警方过后逮捕印尼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女子段氏香调查此案,随后将两人控上庭,惟经过法庭审讯后,她们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及5月3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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