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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营养餐缺明确指示
周成祝:学校食堂业者不知所措

森州6所学校与大山脚侨光学校进行营养餐计划交流。前排左五起锺咏江、邝俊杰、周成祝、颜伟杰、侨光学校副董事长杜汉波。

(大山脚2日讯)侨光学校董事长周成祝表示,教育部有意在明年为全国小学生提供免费营养餐,惟至今仍未有明确指示,这令一些已推行营养餐计划的学校及食堂业者感到不知所措。

“免费营养餐是一项值得推广的计划,可惠及全国小学生,尤其是偏远地区学校。不过以本校推行营养餐计划的经验,筹备过程并不简单,包括需征询营养师的建议、食堂业者的配合及家长支持,所以为了有效落实计划,教育部应尽早做出明确指示。”



他说,若政府以中央厨房提供餐点方式执行计划,这是否可确保食材的新鲜与卫生质量?若非如此,为何至今仍没有向学校有进一步指示,难免让在营养餐计划下了苦工的食堂业者感到担心。

周成祝是在迎接森州6所学校的营养餐计划考察团访问侨光学校进行交流时这么说道。北马第一所落实营养餐计划的鲁乃华民学校董家协代表,也在董事长锺咏江率领下前来交流。

侨光学校6月已推行

周成祝说,该校从6月份推行营养餐至今,配合团队的努力及家长的支持,加上食堂业者的用心及营养师的监督,备受好评。他希望此次交流拜访能让计划进一步提升。

该校家教协会主席邝俊杰说,许多学校对推行营养餐计划意愿不高,也担心会加重学校负担,但他认为,除了在家,学校是更适合推广健康饮食的地方。



他说,该校推广计划至今,学生已习惯没有售卖零食、高糖份饮料的食堂,他鼓励其他学校仿效,也欢迎有意推行计划的学校前来参访交流。

考察团代表兼芙蓉国民华小董事颜伟杰说,此次访问团共有29人参与,来自南马6所学校,而芙蓉国民华小推行营养餐计划已有3年,反应良好。

他希望营养餐计划的的概念能推广至全国,让国家未来主人翁拥有健康体魄。

今日到访的南马学校代表包括芙蓉振华小学、万茂小学、峇株巴辖爱群一校、峇株巴辖振华学校及永平二校。一行人较后也参观侨光学校校园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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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孩子若食物中毒 家长可起诉食堂业者

(八打灵再也2日讯)律师指出,如果孩子食用学校食堂售卖的食物后食物中毒,家长可起诉食堂业者。

家长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寻求金钱赔偿,惟必须证明食堂业者违反其应尽义务,导致孩子受到伤害。

律师冯吉祥提醒,对于普罗大众而言,法律程序可能过于耗时且成本过高。

他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不会太高,食堂业者也不太可能具有雄厚财力,因此最终可能只会获得一份“书面判决”。

他表示,家长也可以考虑向警方和卫生部报案,以便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1985年食品条例”和“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展开刑事调查。

他说,如果案件涉及死亡,家属可报案,要求根据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过失杀人),对食堂业者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30年监禁和罚款。

法律欠执法力度

他也说,尽管现行法律被认为全面,但由于欠缺执法力度,使得这些饮食业者可逃避对案件的责任。

“在多数情况下,初犯者只会被罚款,这只不过是轻微的惩罚,影响微乎其微,与监禁相比几乎没有威慑力。”他建议国会应该考虑修改法律,以加强处罚力度。

他举例,1983年食品法第13条文,禁止准备或出售含有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规定的罚款最高为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维护学校食堂质量卫生

地方政府受促严厉把关

州卫生部和地方议会受促在维护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方面,采取更加积极和警惕的措施。

律师巴斯蒂安表示,学校管理人员可因外部承包商未能提供符合商业质量的食物,而对其提起违约诉讼。

他补充,保持校园健康和卫生标准至关重要,它代表了社会责任的实践层面。

上周三,霹雳州卫生局证实,珠宝的泽波国小日前爆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人数多达101人,而罪魁祸首是食堂业者所准备的巧克力口味冲泡饮料和未熟的炸鸡。 

霹雳州行政议员西华尼申表示,该食堂经营者将因未能遵守卫生要求而受到指控。

案件发生两天后,再有报道指在沙巴的门巴古国中,有55名学生和3名老师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

6月,一名17岁男孩和一名两岁女孩在参加鹅唛一所学校的宗教活动时,因食用承包商提供的炒面和鸡蛋,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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