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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挂广告牌当场被捉
罗里司机遭查问接罚单

瓜冷县议会执法组在绍嘉纳太子城住宅区发现有人正在张挂广告牌。

(万津14日讯)擅自在花园住宅区路旁电灯柱张挂广告牌,遭瓜冷县议会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瓜冷县议会执法人员昨早10时左右,在县内绍嘉纳太子城一带进行例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停在路旁的可疑罗里,监察过程中发现有人擅自在住宅区路旁的灯柱张挂广告牌,以招徕罗里运输服务生意。



执法人员现场拦查时,从罗里取走240个非法广告牌,并现场发现罚单给司机。

瓜冷县议会主席莫哈末再因发文告说,当局是援引2005年瓜冷县议会法令破坏公物条例第4(b)项向有关人士发出罚单,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

“县议会当局也援引上述法令第6(1)条,扣留或充公有关非法广告牌等物件。”

他提醒商家和民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之前必须先向县议会申请执照或准证;即使要展开招徕广告宣传,也必须通过正确方式,绝对不可以擅自或随处张挂广告牌。

商家应遵守条例



莫哈末再因说,不负责任者为了增加生意擅自张贴和挂广告牌的行为,破坏公物和有碍市容,这是县议会所不能接受的。

“这些擅自张挂在灯柱、交通指示牌或墙壁等处的广告牌,也让人留下坏印象,打击县议会要打造清洁舒适环境的努力,希望商家们严格遵守县议会的条例依法行事,避免遭到取缔或对付。”

瓜冷县议会执法人员正调查一辆可疑罗里及查问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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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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