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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判监1万2463年 623罪同期执行 囚48年鞭24下

强奸女儿罪成,被告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布城8日讯)2年前开始奸污15岁亲生女儿的狼父,今日对623项控状直认不讳,被判坐牢1万2463年及鞭笞24下。

被告的部分刑期获准同时执行,结果这名狼父只需坐牢48年,24下鞭笞不变。



现年36岁的被告,总共被控591项鸡奸、30项性侵、1项强奸,以及1项性虐待自己亲生女儿的罪名。

儿童性罪案特别法庭法官杨扎丽达谕令被告刑期由逮捕日,即今年7月26日算起。

被告是信托单位代理,受害者是他长女。为保护受害者,故隐被告身分。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早前也证实,这名男子是我国首名面对数百项性侵控状的被告。

被告今年1月至7月在位于八打灵再也双溪威的住屋卧室里犯下罪行。



所有鸡奸控状指被告是于今年1月至7月20日,对女儿施以非自然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育有3名女儿的被告也被指在今年7月11日至7月20日之间,通过身体碰触性侵女儿,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16条文。

他同时被指在今年1月1日至7月21日之间,性虐待受害者,抵触2016年儿童法令第31(1)(a)和第31(1)(b)条文。

他也被控于今年7月21日,在相同地点强奸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A条文。

主控官是诺达丽娜和艾米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律师。

姐为保护妹妹报案

案情指被告第一次鸡奸女儿是在两年前。父母在离婚后,受害者是由今年1月起与父亲同住。

受害者在知悉两名妹妹将与他们同住后,就将父亲的所作所为告诉母亲,因为她担心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妹妹身上。

被告的前妻知情后,在今年7月25日报案。

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今日也亲自出庭,以了解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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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每周遭强奸一次致上瘾 女儿不抗拒与父亲做爱

(哥打峇鲁29日讯)狼父从去年开始强奸亲生女儿,大概每周强奸受害者一次,导致受害者性爱成瘾,不抗拒与父亲发生性爱关系。

受害者母亲查看女儿的手机WhatsApp讯息后,发现女儿与亲生父亲(前夫)互传色情短讯,方揭发女儿从去年开始一直遭狼父强奸。

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沙菲安向媒体指出,受害者母亲是在上周五(25日)检查目前15岁的女儿手机,并发现两父女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针对此事报警。

他说,警方于周日(27日)在巴西富地逮捕49岁的嫌犯,初步调查显示,嫌犯与前妻(报案者)在2004年结婚,3年后离婚,当时受害者只有6个月大。

他指出,受害者如今与母亲居住在美罗。根据受害者口供,父亲在去年首次强奸她,当时她在父亲家的客厅睡觉,父亲事后提醒她勿将此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

他说,受害者声称父亲在上周四(24日)最后一次强奸她,同时也称,两人在这之前已发生超过10次的性关系。

“警方调查显示,嫌犯在晚上趁前妻熟睡时,偷偷到她家里把受害者接回自己的家,然后在前妻起床前,把受害者送回家。受害者已被安排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证实受害者的私处有旧撕裂的痕迹,惟受害者并没怀孕。”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调查此案,同时延扣嫌犯一周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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