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证人:从扣留室跑出
受害者申诉“为官员口交”

被告蔡雄杰(译音)以外套遮脸(档案照)。

(马六甲23日讯)移民局官员被控在扣留营强奸泰籍女按摩师案续审,第二证人婉丽今日告诉法庭,受害者从口供室出来,即申诉本身“为其中一名官员口交”。

26岁的婉丽是此案报案人,与受害者安朵丽没有血缘关系,不过她称受害者为“姐姐”。



她在泰语通译员协助下,接受副检察司伊法希茹的盘问,讲述案发经过。

她表示是与另4名泰籍女子(包括受害者)一起被扣留以及被带入口供室,并由4名移民局官员,即3名巫裔及一名华裔官员分别向她们录口供。

她过后看到受害者从口供室跑出来,并告诉她“为其中一名官员口交”。

说到这里,伊法希茹要求法庭休庭,并要求9月4日、5日及6日续审,获法官阿末沙查里批准。

被告蔡雄杰(译音,31岁)被控3项控状,指他于今年3月9日下午1时15分,在马接翁武外劳扣留营,强奸、与受害者进行口交及恐吓32岁的安朵丽,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第377C(口交)条文及第506(刑事恐吓)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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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强奸10岁女童 2军人被控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涉嫌在万捷县一间住家内强奸10岁女童的两名军人,今日被押往哥打峇鲁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两人过后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为马哈迪依斯迈(39岁)与艾查哈基(20岁),他们被控于2023年4月某日的白天,在万捷县的一间住家内,强奸当时年仅10岁8个月的女童。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10年至20年监禁及鞭刑。

不过,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玛芝达及莫哈末费道斯。

此案的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受害者尚年幼仅10岁。

莫哈末费道斯则向法官要求让其当事人被保释,因为也是公务员的当事人除了之前到万捷警局自首外,也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他说,其中一名被告即将在明年退休,并且还需抚养4名正求学的孩子。至于另一名当事人则刚完成军训,明日将到新工作地报到。

之后,法官艾哈迈德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被告在保释期间,须每月前往警局报到,并且不得骚扰证人。

法官择订此案于2025年2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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