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求职变非礼!
面谈时他竟伸狼爪

男子申请求职协助,竟在接受女实习员工面谈时非礼对方大腿。(网络图/示意图)

(新加坡11日讯)求职变非礼!26岁男子到家庭服务中心申请求职协助,竟在接受女实习员工面谈时起色心,伸出狼爪非礼对方大腿,昨被判监12周。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6岁的董伟平(译音),他面对两项非礼罪,控方以其中一项控状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受害者当时在家庭服务中心实习。



案情显示,被告的家人申请了经济资助,而家庭中心正在评估他们的申请,并提议协助被告找工作,被告因此到家庭服务中心接受面谈。

调查显示,事发当天早上约10时05分,被告抵达中心接受财务援助辅导,受害者将他带到一间辅导室面谈。

突插话问她是否有男友

两人坐下后,受害者的手中拿着不同的表格,并向被告讲解他所需填的表格,怎料,被告突插话问她是否有男友,她回应说问题毫无相关,客气地请被告专注于面谈。

根据案情,被告接着移近受害者,伸出右手抚摸受害者的左腿,左膝盖及大腿下方。



受害者吓得立刻将一些表格塞给被告,避免进一步接触。

同一时间,受害者的主管正在监督整个过程,看到被告的举动后,立刻冲进房间,并叫受害者马上离开,再通知被告面谈已结束。被告之后被护送出服务中心。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因为觉得受害者十分吸引人而有了想摸她的欲望。

他昨被判监12周。

同个月内非礼两人

被告同个月内非礼两人,犯案前曾在地铁上非礼一女郎。

根据控状,被告在今年6月初,搭乘从蔡厝港地铁站前往兀兰地铁站的列车时,故意连续两次摸了一名陌生女郎的臀部,非礼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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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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