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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司批准反贪会上诉
准传召2律师查“养牛案”

(布城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要求传召两名律师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国家养牛中心一案所发出的通知书,不容在庭上受到挑战。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为首的五司批准反贪会、政府和反贪会助理监察苏兹雅娜所提出的上诉,以撤销高庭和上诉庭取消上述通知书的裁决。



反贪会是发出这项通知书给律师拉蒂法和穆妮尔,以要求她们在2012年3月23日前往反贪会布城总部,协助调查国家养牛中心一案。

其中一名会审的法官丹斯里阿布沙马在发表裁决时说,一个公家机关行使它的刑事罪案调查权力,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并不能受到司法复核。

“发出这项通知书是为协助上诉人(反贪会),调查一宗违反法令第16(b)条文的贪污案。否则,所有执法机构的刑事罪案调查,将一直受到司法复核。”

他在28页的判词中说,联邦宪法第5(2)和5(3)条款没有赋权一名原告,让他在以证人身分录供时由律师陪同。

他说,声称原告在以证人身分录供时,享有律师陪同的宪法权利,而指控这项通知书含有恐吓意味或恶意,这番说词并无法构成,撤销这项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0(1)(a)条文,所发出的通知书的理由。



他说,法令也没有任何条文阐明,律师可在反贪会录取其当事人的口供时,一同在场。

“尽管上诉人(反贪会)认为答辩人(拉蒂法和穆妮尔)的当事人,在这个阶段并没有律师陪同的宪法权利,但她们实际上却获准这么做。”

阿布沙马指出,在这方面也没有突发的状况,因为她们已事先被告知,若她们坚持在场,她们有可能被录取口供。

“她们选择在场,并坚定的认为她们的当事人享有获律师陪同的宪法权利。”

另4名法官是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拉尊,以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和拿督巴利亚。

这两名律师入禀司法复核,指她们接获通知书必须现身反贪会总部,若没有做到,将抵触反贪会第48(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69条文被治罪,也就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拉蒂法和穆妮尔声称,她们是在2012年3月19日陪同她们的当事人,也就是国家养牛中心前顾问拿督三苏巴林前往反贪会录供后,就在同一天接获通知书。

高庭是在2013年1月30日撤销这项志期2012年3月19日的通知书。

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代表上诉人,拉蒂法和穆妮尔的代表律师是普拉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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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币成贪污新媒介 反贪会培训官员强化知识

(布城4日讯)随着加密货币被指成为了贪污犯用以犯罪的新媒介,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将发展内部专业知识,以强化加密货币的调查层面。

加密货币日渐受到关注,并展现出取代传统货币的趋势,而贪污罪案如今也已从传统手法,即以明显的金钱交易为特点,演变为更具挑战的干案模式,包括利用数字技术及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用以掩盖资金流动的痕迹。

有鉴于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正在加强其官员和成员的能力,以应对随着科技发展而日益复杂的贪污案件。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日前接受马新社专访时指出,该委员会将发展内部专业知识,以强化加密货币的调查层面。

他说,反贪会已派遣数名官员参与加密货币调查的专项培训,同时通过数字鉴证工作组(KKFD)和国际刑警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不过,作为向前迈进的举措,反贪会将进一步发展内部专业知识,并正在鉴定经认证的培训课程以参与其中;能力建设的另一方面是获取合适的技术和设备。

“通过培训和合适的设备,以及与外部机构的紧密合作,可更有效应对涉及加密货币的调查挑战。”

改善数字鉴证实验室

阿占巴基指出,反贪会正在根据第13大马计划提升数字鉴证实验室,包括改善4间主要实验室,分别是手机鉴证实验室、电脑鉴证实验室、音视频鉴证实验室及文档鉴证实验室。

他提到,反贪会目前是领导数字鉴证工作组的主席,任期至2026年,并正致力于向社团注册局注册成立一个组织,而该组织将作为汇集大马数字鉴证专家的主要平台。

“这个工作组的专业知识将被整合,包括制定与加密货币的追踪和处理相关的程序。”

询及今年会否增加测谎检查员团队的成员时,他指反贪会在2025年的重点是充分利用现有团队的技能。

“这支团队在面谈证人和嫌犯方面受过专业训练,以收集和核实情报。因此,更充分的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合理的。”

他补充,目前反贪会有16名熟练且具备资质的测谎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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