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梁德明:不断修订
确保条文对各方公平

梁德明:希望最后的修改能受到非回教徒欢迎。

(吉隆坡8日讯)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认为,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条文的不断修订,是为了确保对各方公平。

他表示,基于修正案只会在今日呈交一读,要作详细的评论仍为时尚早。



他周一向《星报》表示不想作出太多的推测,只希望最后的修改能受到非回教徒的欢迎。

国大党主席拿督斯里苏巴马念医生说,第88A条文与联邦宪法有冲突,即使通过也不会生效。“但修正案中还有其他要素,可帮助我们解决许多问题。

“作为第一步,我们希望大家一起前进,让这项条文以所有人都可接受的方式通过。”

回教党信息总监纳沙鲁丁哈山表示,将不会盲目地接受条文的实施,这将取决于法律是否有利于回教。

他强调,只有在仔细研究条例草案之后,该党才会表态。



沙巴民统党副主席拿督马克斯博士则认为,法律改革法案需要改进。 

“在沙巴,我们有本土法律和回教类似法律,因此需要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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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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