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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指梁德明耍太极
“难保大选后排污费不涨”

林冠英(左六起)与卡梅伦及出席乔治城保育与发展组织主办的“乔治市特别区域规划座谈会”的嘉宾。

(槟城5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指,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主席拿督梁德明在英达丽水排污费会否调涨一事耍太极,因为排污费现在可通融不调涨,惟难保大选过后会涨价。

他表示,尽管梁德明指英达丽水排污公司目前尚未提呈调涨收费申请,然而,他担心这可能是耍太极,难保国阵在大选胜出后排污费就会调涨。



林冠英今日出席乔治城保育与发展组织主办的“乔治市特别区域规划座谈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

他指出,梁德明不解决英达丽水问题和柔佛人民需承担全国最高用水收费和面对配水问题,而对槟州政府开腔,显示对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是“懦夫”行为。 这也是林冠英第三度骂梁德明为“懦夫”。

另外,他也重申,其实是中央政府为了要让槟州和其他州属的水费相符,而要求槟州调高水费。

提高惩罚费减浪费

他表示,槟州政府并无意调高水费,反之只提高惩罚水费以惩戒浪费水源用户。因此他遗憾一些媒体将他的建议错误报道成提高水费。



“槟城是国内用水量最高的州属,原因是我们的水费是最全国最低,平均3万5000公升才32仙。一样的水量在柔佛的收费是槟城的4倍,即1令吉31仙。我们的水费如此低廉以致被浪费。”

林冠英指出,槟州政府不希望以双倍或三倍的幅度增加水费,因此希望当局再给予最后一次机会尝试以增加浪费水源的惩罚费来解决问题。

他说,如果此次再不能减低水源的消耗量,才考虑是否调高槟州的用水收费。

林冠英展示槟州享有全国最低水价与全马最低债务的纪录。

林冠英:减轻债务

槟政府需舍弃等值资产

针对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指槟州政府有能力减少债务,其实是该州政府已把债务转移到中央政府身上的一事,林冠英解释,债务是接自前朝政府的烂摊子,现由希盟政府处理。

他表示,偿还中央政府债务合情合理,况且这并非免费的,实际上在减轻债务上州政府必须放弃和转让同样价值的资产。

林冠英是于今日中午在其位于亚依布选区服务中心移交拨款给非回教宗教组织后,这样说话。

他指出,全国共有7个州属,包括槟州进行水费重组计划,其中还包括多个隶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州属;然而只有槟州享有全国最低水价与全马最低债务。这就是廉洁与高效率的槟州政府政策所拥有的成绩。

他说,在分期偿还贷款予中央政府上没有拖欠款项,其他州属却有拖欠现象,因此槟州的表现远比其他州良好。

质疑林吉祥出生地

“亲国阵组织已黔驴技穷”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亲国阵组织之前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身分后,目前又质疑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出生地点,显示亲国阵组织已黔驴技穷。

“这也是国阵组织和媒体的谎言,就让他们本身去猜,因为他们除了撒谎就没有人生目标。”

他今日出席乔治城保育与发展组织主办的“乔治市特别区域规划座谈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话。

询及其父即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的出生地点,以及竞选地区的可能时,林冠英表示,他不欲对此问题作出回应,就让民主行动党顾问林吉祥本身来回应和处理。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席部长,他说,竞选州议席的关键,重要的是身分证的地址必须在本州属,无关是哪里选民的问题。此外,重要的并非是哪里出生,而是你本身是谁。

指国阵支持者怕输

他说,在相关问题上不应持双重标准,因此目前是时候遏止霸凌,以及成为国阵极端分子欺压的对象。

另一方面,他说,国阵支持者走火入魔和具怕输心理,已没有政治本钱,就连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也要亲自出手,支持者也用肮脏手段对课题死缠烂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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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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